公众号抄袭首案,能为版权保护带来多少参照?

  近日,上海律师朱斌收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口头通知,其提交的微信公众号抄袭的起诉状已被立案,书面受理通知已经发出。在起诉状中,本次起诉累计索赔金额约2.2万元……此前,曾有声音指出微信公众号文章“1人写作,99人抄袭”。为什么站出来维权的却少之又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不偿失。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这一国内首起针对公众号抄袭的案例,或能探索出一条微信公号的维权之路。(5月7日《北京日报》)

  在很多人看来,首起公众号抄袭案立案,无疑可被视作一个标志性事件。它象征着,微信平台普遍存在的抄袭现象,终究有望真正进入“司法化解决”的通道。由于各方的广泛关注,这起原本寻常的个体诉讼,也就有了超乎寻常的价值……公众期待着,此案的诉讼过程,能够为后来者维权,提供一种成熟的路径参照;更期待着,此案的最终判决,可以形成一个正义的、经典的判例,继而为今后审理类似案件确立典范。

  相较于公众号由来已久的抄袭之风,这起“诉讼首案”实在来得稍晚了些。所以如此,自然是因为诉讼成本巨大:“为证明别人抄袭,你得去公证。律师费、差旅费,整个维权活动,没一两万元和一两个月搞不定。”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就难怪时常有人发声痛斥抄袭,却极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了。事实上,所谓“公众号抄袭首案”能够成型,实则还是得益于一个版权公益维权项目的支持。

  借助公益维权平台,来消化不菲的维权成本;通过“授权与委托”,来实现团队化、专业化的司法维权——凡此种种,也许就是这起“首案”的最大经验了吧。只是,其是否具备广泛复制的可能,却又充斥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现阶段此类公益维权平台少之又少,远远不足以支撑“被抄袭者”的诉讼需要;此外,这类平台本身的运作模式、利益取向尚且模糊不清,后期很可能陷入信任危机的泥潭。

  的确必须承认,以民间诉讼对抗公众号的版权乱象,是一种可敬的尝试。在此过程中,一些公益项目的积极助力,同样难能可贵。然而问题在于,在大面积、普遍性的抄袭大潮面前,上述种种努力难免显得势单力孤。明乎此,我们更应呼吁,相关的版权管理部门,能够更为主动地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定的行政权力,改造显而易见的侵权土壤;于此同时也期待着,公众号的平台运营商,能从技术优化、权责约定、内容筛选等角度出发,建构起保护版权的环境基础。

  公众号的版权之战,不应总要演变成,抄袭者与被抄袭者的对簿公堂。零星的个体诉讼,终究难以对抗波浪式的抄袭大潮。就此而言,首起“公众号抄袭案”固然意义非凡,但它所带来的经验与成果,永远不能取代那些保护版权的前置性、系统性的机制设计。(然 玉)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