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域名抢拍引发的诉讼

  作者:李群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着网络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和重要性的加强,网站的域名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字符串,而逐渐成为一种品牌的象征,域名的价值也开始被人们所重视。有利益就会有交易,因此国内外出现了一大批以抢注域名为生的网站。

  何为抢注域名?一个域名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来说是一年时间,到期之前按时续费,那么该域名续期,如果忘了续费,这个域名就会在到期后的短时间内被别人抢走,而好记且有一定含义的域名,被抢注的几率更大,往往只有几秒钟的时间差。域名抢注网站,则是通过自身的资源以及数据库,随时对即将到期的域名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到期未及时续费的域名,网站或者网站的注册会员即可以价高者得的方式将该域名注册在自己名下。

  高新法院民二庭近日即审理了一起因域名抢注而引发的商事案件。

  原告王某,是被告某域名抢注网站的注册会员,该网站在未提前通知王某的情况下,突然冻结了王某在网站账户内的资金3000余元及2个已抢注成功的域名。经交涉,得知是由于王某使用在国外其他抢注域名网站注册的账户与被告多次进行域名竞价,导致被告无法以低价购入域名,也无法将域名转卖获利,因此被告对原告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处理。王某认为,抢注域名是一件公平公开的活动,他有权在任何网站进行域名抢注行为,而被告认为王某作为其注册会员就不应该参与被告在国外其他网站的竞价,属于不正当竞争,在答辩期间提起了反诉。

  主审法官认为,对于网站域名的抢注,应当属于一种对虚拟物品的竞拍,国家对此尚未专门立法进行约束和管理。原则上说,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进行域名抢注,并无其他限制性的规定,完全遵从先到先得、价高者得的交易习惯。本案中,被告某网站以王某是其注册会员即不能与其竞拍抢注为抗辩理由,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原告王某在法院的调解下,也认为在没有法律约束的前提下,自己在交易中应当遵守公平原则。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原告王某自愿放弃主张返还账户内的3000余元,被告某网站同意将王某名下的两个域名在一个月内过户返还给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