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教唆、帮助侵权的认定

  ——评上海聚力公司诉深圳快播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案号

  (2013)深南法知民初字第349号

  (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91号

  【裁判要旨】

  深圳快播公司诱使点播网站站长发布侵权影视作品的链接地址,供快播用户点击欣赏作品,构成教唆侵权;同时,该公司还对侵权影视作品进行推荐,并设置定向链接指引,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上海聚力传媒公司享有电视连续剧《步步惊心》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被告深圳快播公司通过快播流媒体点播平台实施侵犯其涉案电视连续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于是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经查,被告是一家网络流媒体技术开发与应用公司,其经营的快播流媒体点播平台系为点播网站站长提供P2P加速、内容分发、播放解码和点播网站建站等技术支持。快播流媒体软件终身免费,由快播服务器软件和快播客户端播放器软件两部分组成。快播服务器软件是一款点播网站站长使用的服务端软件,快播播放器是普通用户用来观看本地电影、网络电影(快播服务器发布的视频)、BT种子电影等节目的播放器,其发布的节目源可以使普通用户通过Qvod Player快播播放器使用。点播网站站长在下载安装快播服务器软件后,仅需四步操作即可完成部署:在目录管理新建发布目录中选择要发布的目录确认发布;导出已发布视频文件的播放链接地址;把链接地址放到网站上供用户点播;安装QVOD播放器后在线点击观看即可。点播网站站长在下载快播服务器软件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填写“广告发布地址”,发布文件时可以填加广告发布地址,当用户用QVOD Player播放该目录文件时,在缓冲阶段会在播放器中播放该广告地址。

  2012年6月29日,原告通过公证取证的方式证明如下事实:在互联网状态下进入被告www.qvod.com网站,在该网站上设有“影视导航站”,并与被告的另一网站www.726.com链接,点击www.726.com网站上的“电视剧”按钮,接着点击“热播剧集”按钮,再点击结果页面第5页中的“步步惊心”,则链接至www.2599tv.com网站的页面,在该网站页面有“步步惊心”电视剧1-30集的播放地址,每一剧集的容量在200兆左右,点击播放地址,则链接至www.08279.com网站播放《步步惊心》剧集,播放页面上方显示“阳光影院”字样;播放窗口的上端显示“正在播放:大陆剧步步惊心需下载QVOD播放器”,播放窗口右上角显示“高清”字样;页面下方载明“本影院专注于快播电影、电视剧在线展播”。www.2599tv.com网站的负责人为杨少华,www.08279.com网站的开办人无法查清。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涉案电视连续剧《步步惊心》是由快播点播网站站长未经许可上传到互联网上的,该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影视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对该快播点播网站建站、上传及传播涉案影视作品、发布广告等提供客观上的帮助,同时,被告还提供电视剧、热播剧等栏目对涉案电视剧进行编辑、推荐,并提供指向涉案电视剧的链接地址,这证明被告在主观上存在教唆、帮助侵权的过错,应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深圳中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评析】

  2014年,被告深圳快播公司因大规模网络著作权侵权而被舆论推到了风头浪尖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6月给予其2.6亿元的天价罚款,更使其处于频临破产的境地,故以此案为例研究教唆、帮助侵权问题,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成立教唆、帮助侵权的法定条件

  在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教唆和帮助侵权属于两个独立的类型化共同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八条第1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1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法条为教唆、帮助侵权的法律规范依据。

  网络服务提供商教唆侵权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故意地诱导直接侵权行为人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而直接行为人也确实因此而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此时,教唆人与直接侵权人应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成立教唆侵权有三个法定条件:有教唆侵权的故意,实施了教唆行为,该教唆行为导致直接侵权行为发生

  网络服务提供商帮助侵权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向直接侵权人提供了实质性帮助的行为。帮助侵权行为成立,则帮助人与直接侵权人将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成立帮助侵权有三个条件:有直接侵权行为存在,客观上帮助了直接侵权行为,主观上有过错

  从理论上看,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被区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只要某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和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受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即构成著作权直接侵权。在通常情况下,把教唆、帮助直接侵权看作是著作权间接侵权。

  二、被告的行为符合教唆、帮助侵权的条件

  从教唆侵权的角度来看,被告经营的快播流媒体点播平台,系为点播网站站长提供P2P加速、内容分发、播放解码和点播网站建站等技术支持。该快播流媒体软件,由快播服务器软件和快播客户端播放器软件两部分组成。从被告网站的宣传内容可以看出,“快播服务器软件是一款点播网站站长使用的服务端软件,快播播放器是普通用户用来观看本地电影、网络电影(快播服务器发布的视频)、BT种子电影等节目的播放器,其发布的节目源可以使普通用户通过Qvod Player快播播放器使用”。同时,快播流媒体的服务器软件,还具有为点播网站站长提供发布广告的功能,当快播客户端用户播放影视作品等目录文件时,在缓冲阶段会在播放器中播放点播网站站长发布的广告。从上述被告提供的快播流媒体服务之内容来看,其应当意识到,由于影视作品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制作完成,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互联网上或提供播放种子供用户免费下载或欣赏,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相反,被告却是故意鼓励那些没有视频经营资质的点播网站站长,通过快播服务器向快播用户大量上传侵权影视作品的播放链接地址,并以此获得丰厚的广告收益。换句话说,被告的行为是在故意引诱点播网站站长通过快播流媒体提供侵权影视作品的播放链接地址,通过收取广告收益而牟利。本案侵权影视作品的播放地址被点播网站站长在快播流媒体上发布,就是在被告的引诱下所为,应认定被告构成教唆侵权。

  从帮助侵权的角度来看,被告在其www.qvod.com网站上设置“影视导航站”,以此与被告的另一网站www.726.com相链接,被告在其www.726.com网站上设置“电视剧”、“热播剧集”栏目,对涉案电视连续剧《步步惊心》进行编辑、推荐。网络用户根据该推荐的指引,能够进一步定向链接至www.2599tv.com网站,再进一步定向链接至www.08279.com网站,从而能够在该网站上欣赏到电视连续剧《步步惊心》,从上述被告在其网站上对电视连续剧《步步惊心》进行编辑、推荐,以及层层设置定向链接指引来看,被告为涉案侵权影视作品的传播提供了帮助,且在主观上存在恶意,该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教唆、帮助侵权的法律责任,是正确的。

  作者:祝建军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