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代理美亚光电商业秘密案 一审获赔超2100万元

商业秘密

原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电识别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起,原告开始立项研发高端医疗设备口腔CBCT,在之后的研发过程中,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于2012年1月率先成功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口腔CBCT,打破了国内口腔高端医学影像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

2019年5月,被告合肥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成立,并对外宣称其仅花了不到半年时间,研发团队即完成了牙科CBCT、CR等项目。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合肥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之所以宣称不到半年就完成口腔CBCT项目,主因其部分研发人员为前原告员工,与原告签订有保密协议且前述人员在原告任职期间参与并知悉的原告CBCT商业秘密

后原告结合本案其他相关事实,依法主张被告合肥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及部分自然人被告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并依法起诉至合肥知识产权法庭

本案,团队律师陈军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历时三年,近期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合肥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被告构成对原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其中判令被告合肥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停止商业秘密侵权,并向原告赔偿2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