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商标审查员写给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信

  作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审查六处 温海星

  尊敬的商标申请人:

  您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您进行交流。我是工商总局商标局一普通的商标审查员。商标注册审查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的审查。为使您对商标审查工作更加了解和理解,在此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希望能对您顺利申请注册商标有所帮助。

  一是以平常心面对商标申请注册中遇到的问题。

  根据《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3)》,2013年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88.15万件,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2.46万件,驳回商标注册申请26.21万件,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22.57万件,审理商标异议案件4.35万件。包括我在内的审查员们每天都从事着紧张而繁复的商标审查工作,都希望能更好更快处理商标注册申请,对申请人早日获知商标申请结果的心情也感同身受。但应该看到,每3件商标就有1件被驳回或部分驳回,每百件初步审定的商标有数件会被提异议。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也不鲜见,每次参加抽签活动的申请人都数以百计。因此,希望您一定要以平常心面对商标申请注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商标申请注册流程中遇到驳回、同日申请、异议等情况是正常的,并不是行政机关有意设置烦琐的程序影响申请人获得商标注册权,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更加公平公正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

  二是量力而行积极应对,放手收手需谨慎。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可以从行政程序一直走到司法程序。不但有行政程序中的驳回、复审,更有司法程序中的一审、二审。申请人作为申请商标的所有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值得提倡。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到黄河不死心”。不同的商标申请人自身情况不同,所申请的商标对其重要性也有差异,商标被驳回、异议等的理由也各有区别。因此,希望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应对之策,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本人也曾在工作中遇到个别申请人不顾实际情况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失利的案例,他不但耗费了宝贵的时间与金钱,更耽误了业务的开展。商标申请注册中采取《士兵突击》中“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不一定合适,《潜伏》中“有一种胜利叫撤退”的对策值得您考虑。

  三是注意各种时间节点,及时采取行动。

  申请人在应对商标申请中遇到的各种情况时,需要关注不同程序的时间节点。如在驳回、同日申请、异议程序中,就对申请人提出申请分割、驳回复审、证据提交、异议复审等规定了不同的时间节点,有的是“十五日内”,有的是“三十日内”,有的是“三个月内”等等。例如,在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中,就对“商标分割”提出了“十五日内”的时限要求。在很多情况下,申请人不是因为没有采取应对措施而导致在相关情况中居于不利地位,而是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现实中曾出现过同日申请的双方未将协商协议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商标局,最后只能通过抽签决定商标归属的情况。因此,请您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商标申请进度,这样一旦出现状况,就能及时采取行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冷静分析面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应对。

  申请人在申请遇阻后,需要经过深思熟虑再作出决定(提出驳回复审、递交异议材料等),冷静分析面临的情况,找准问题的重点(如引证商标的有效性、相似度,异议的理由等等)。如决定积极应对就要针对核心问题,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力求有的放矢。我们审查员在依法作出裁定时,将充分考虑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有效性、时效性、充分性等因素。因此,如您对申请中出现的问题感到应对乏力,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对自身有利的证据材料。有的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眉毛胡子一把抓,各种合同单据数量不少,但有法律效力、能说明情况的不多,达不到预期效果。高质量、针对性强的文件材料将有助于您在驳回复审、同日申请、异议等情况中主张自己的权利,增大您获得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预祝您申请的商标能够早日顺利注册!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