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到底有没有剽窃贝昂专利?

  一直强调知识产权的格力,近来也被控告剽窃他人的专利技术,告状者是贝昂科技。而这一事件也让刚刚公开痛斥小米、美的为专利小偷的格力掌门人董明珠有些挂不住面子。

  格力一直是一家极为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这一点无论是从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在公开场合的言论,还在其广告宣传所强调的”格力掌握核心科技”都表现得极为明显。不过令董明珠没想到的是,近期一篇陈述格力侵犯专利的长文就在网上流传开来。这篇长文的作者是苏州贝昂科技(以下简称”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冉宏宇。

  长文只是前奏,纠纷持续升级,12月19日,贝昂科技将格力告上法庭,称格力剽窃其相关技术。

  格力借合作盗取专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董明珠把”小偷、骗子”的罪名扔给美的集团和小米公司后不久,贝昂科技董事长冉宏宇趁热打铁,将正在起诉格力电器侵权一案的进展公之于众。冉宏宇称,格力剽窃了贝昂科技的技术专利,是真正的小偷。

  公开资料显示,贝昂科技注册地为苏州,主要为家庭、办公室、医院及工业提供清洁空气解决方案。

  贝昂科技与格力之间的恩怨缘起两次未成形的合作。据冉宏宇介绍,2008年经珠海科技局推荐,贝昂科技带着”离子风”净化器的原型机到格力,”零耗材、零声音”的技术特点被格力看中,两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在2009年10月到2012年12月间展开合作。合作之初,格力表现出对贝昂科技自主研发的”离子风”技术的看好,并表示希望将此技术运用到空调上。但之后格力以产品的成本、体积与格力产品体系标准不符为由,终止了这种合作关系。

  不过,这并非结束,2012年5月,格力再次表现出对贝昂科技技术的兴趣。两家企业再次签订空气净化器生产合同。按照合同分工,格力负责外观及风道设计,贝昂科技负责电子、机构及材料等核心模块,机器上市后,贝昂科技转作核心部件供应商。

  然而好景不长,在研发的产品大松(格力电器旗下子品牌)KJFC230样机验收后,格力再次叫停合作。”第一次叫停是有理由的,我们能从自身找原因,但这次无理由叫停,前且格力还带走了设计图纸,这让我们非常不满。”

  冉宏宇称,目前格力推出的”大松KJFC230″离子型空气净化器主打”零耗材”,使用了贝昂科技的技术,但并没有向贝昂科技缴纳专利使用费。此外产品核心部件的尺寸、形状和原来贝昂科技合作提供的图纸完全一样。对于具体技术名称等细节,贝昂科技称目前处于诉讼阶段不便向外公布。”目前我们会就三到五项专利技术侵权进行诉讼。”

  对于此事件,记者向格力方面进行求证,格力新闻处相关负责人不愿做过多评价和表态,只是称格力也会诉诸法律。经济法律师邱宝昌指出,若是涉及到侵权,提出诉讼方可以提出申请禁止令(禁止销售),不过法院是否批准还得依靠相关的取证和调查。不过,记者发现格力刚刚投放市场的的空气净化器KJFC230产品仍在京东商城进行销售。

  贝昂行为存炒作嫌疑

  空气净化器行业分为两种技术,一种是高效过滤技术,另一种就是静电吸附技术,也就是无耗材技术。近两年,随着国内大中城市雾霾天增多,城市人群越来越注重健康,空气净化器市场风生水起。市场上最火的产品除了国外的高端品牌就是一些新兴创业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粉丝运营、众筹等新的营销手段迅速打开了知名度。小米空气净化器前不久也以超低价的颠覆姿态上市。

  一些综合性家电企业表示出对市场的看好,但缺乏相关技术储备,一些专业型选手拥有技术和人才储备,资金却成为短板,两类企业一拍即合。

  但据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介绍,此类合作往往熬不过”试合作”阶段,分道扬镳的企业不在少数,一方面由于双方诉求难以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技术提供方的技术难以达到大公司的技术考核标准。空气净化器处于市场成长期,出现这样的纠纷也实属正常。

  对于案件双方胜算的可能性,经济法律师邱宝昌指出,案件最后的成败,就看双方的举证。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家电行业知识产权环境并不尽如人意,侵权事件不易认定,侵权企业对相关技术调整就能规避法律条款。对于此种说法,邱宝昌指出,这就要看侵犯的专利的类型,此专利是否处于权利期,覆盖的相关技术的范围等等。

  也有观点认为,贝昂科技正好处于空气净化器的推广期,此次诉讼是为了借格力品牌炒作。对此种说法,冉宏宇一再强调,贝昂科技已经提起诉讼,格力也会应诉,法庭自然会有责任认定。此次专利诉讼并不是一次口水战,并不存在刻意炒作的意图。

  即便如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和格力这样的中国最大的空调企业对簿公堂,不管最后贝昂科技是否胜诉,在营销效果方面都是赢家。家电分析师刘步尘认为,若没有此项与格力的纠纷,贝昂科技的认知度非常低,之后即便败诉也会给公众一种贝昂科技可以与格力比肩的印象。在营销层面打了一个胜仗。

  专利环境有待改善

  格力和贝昂科技的纠纷结果只有等待法律的最终判决。业内人士认为,专利纠纷案在中国制造行业屡见不鲜,原因在于在国内专利保护成本高、专利侵权成本低。

  冉宏宇介绍,和格力第二次合作告吹是2012年的12月,现在才能够进行诉讼是由于只有等到在公开渠道买到格力涉及专利侵权的相关产品并进行比对公证后,才可以诉诸法律,时间成本相当高。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格力身上,2008年,格力状告美的睡眠空调侵犯专利,三年之后格力才打赢了这场官司。消费电子产业观察家梁振鹏认为,专利诉讼不仅时间成本高,经济成本、人力成本也很高,相对应地,专利侵权成本却相对较低。

  不少小企业为了寻找合作机会,一般会向大企业展示相关技术,以博取对方的信任,保密技术或者专利泄露后即便获得赔偿也难以弥补损失,并错过了市场扩张的最佳时间。而对于大企业,相关的赔偿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刘步尘指出,目前中国专利保护的整体环境不佳,成本一高一低影响了企业创新积极性,对整个制造业的发展不利。研发创新耗费的人力物力巨大,拿来主义如此轻松,愿意潜心做研发的企业少之又少。刘步尘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和侵权处罚力度,提升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