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专利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

  来源:知产力

  3月22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专利审判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通报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审判的基本情况、专利案件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审判的具体举措。

  总结归纳 应对发展趋势

  据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的专利民事及行政一审案件;全国范围内不服专利复审委作出的有关专利授权、确权决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自建院开始至2017年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专利案件3693件,占该院全部收案数的16.8%,其中,涉外、涉港澳台专利案件约占20%。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专利案件1760件,占该院全部结案数的12.3%。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专利案件受理数量增加了49件,同期审结数量则由611件上升为1042件,增长率达70.5%。

  据陈锦川介绍,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专利案件的突出特点在于,第一,专业技术难。专利案件涉及技术领域极为广泛,且多涉及一些领域最为高精尖的前沿技术,这些案件对法官的技术掌控性和法律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审理周期长。专利案件需要查明大量技术事实,并对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研究比对。对于复杂的技术类案件,还需采取实地勘察或物证勘验、专家论证、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一系列司法辅助手段,因而问题更多、周期更长。第三,社会影响大。由于专利的授权标准和司法保护水平不仅关系到行业发展方向,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群众福祉,并且很多专利案件涉及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因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

  陈锦川介绍称,自建院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案件呈现出如下六大趋势:

  一是,涉高科技重大战略产业与核心技术的案件增多。如涉及无人机飞行器技术、治疗胃肠基质肿瘤制药技术、医学造影技术、喷墨打印技术、交互式电视应用技术、4G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

  二是,新类型专利纠纷案件增多。如奇虎等诉江民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该案为国内首例GUI外观设计专利民事侵权案,将确立GUI侵权的判定原则。又如高通诉魅族,荷兰皇家KPN公司诉小米、联想、TCL等二十余起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条件以及专利权人是否构成垄断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裁判不仅需要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将对整个通信行业及衍生的商业模式产生深远影响,甚至会推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国际规则的形成。

  三是,标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增多。如苹果诉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涉及高通在相关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0亿元;高通诉魅族要求确认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条件不构成垄断案,索赔5.2亿元;三星诉华为专利侵权两案索赔1.61亿元;百度诉搜狗专利侵权十案索赔1亿元;华为诉三星(中国)公司等专利侵权六案索赔8000万元。这些大标的案件的增加说明专利权对于权利人的生存、发展和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外国公司诉外国公司的案件增多。开放电视公司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纳格拉影像公司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这些案件的受理不仅表明外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也一定程度反映出国外当事人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关注、信任和期待。

  五是,大公司之间相互诉讼的案件增多。如华为与三星互诉专利侵权系列案,百度与搜狗互诉专利侵权系列案等。此外,还出现当事人在不同法院相互诉讼的现象,如西电捷通在西安起诉苹果公司侵犯专利权,苹果公司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诉讼不仅是当事人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亦成为当事人进行市场竞争或相互牵制的策略和手段。

  六是,当事人在国内及国外同时起诉的案件增多。如华为公司在美国和深圳同时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其后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诉亿光中国公司等五起专利侵权案,双方在美国、日本和德国多国多地法院均就白光LED、蓝光LED专利有效性或专利侵权进行过诉讼。虽然专利权保护具有地域性,但在全国经济一体化和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的大环境下,各国专利保护规则和保护的相互渗透和影响不可避免,如何甄别、借鉴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多措并举 提升审判质效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四个方面推出了具体措施。

  首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专利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据陈锦川介绍, 2016年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案件特点、数量变化和法院业务专长,结合该院审判资源对法官团队进行了专业化分工,组建了12个专利法官团队,其中,6名法官和8名法官兼具有理工科及法学教育背景。这一专业化分工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专利案件的审结数量远远超出2015年,同比上升70.5%。

  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设立专利法官专业会议、专利调研小组,通过培训、调研、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官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统一专利审判的司法标准。

  其次,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陈锦川介绍,专利案件专业技术性强,难度大,如何克服事实查明中的技术障碍系长期困扰审判质效提升的难点。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技术调查官制度,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和查明技术问题。共任命39名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调查官,其中交流的5名,兼职的34名,分别来自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国家专利机关、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多个渠道,为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有效运转奠定了人员基础。

  而技术调查官制度自设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技术翻译、技术助手、技术参谋”的作用,为技术类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提供了保障。以2016年为例,共有35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352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其中简单咨询175件、参与出庭或谈话177件,参与证据保全、技术勘验16件,提交技术审查意见262份。

  与此同时,制定《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技术调查官回避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确保技术调查官中立履职。此外,构建由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协助法官破解技术疑点,扫清技术障碍,公正审理案件。

  再次,严格司法保护,充分体现专利权市场价值。陈锦川表示,以实现市场价值为指引,依法加大对专利权人的损害赔偿力度,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切实回应社会有关“赢了案件输了市场”质疑的一大举措。在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中,该院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满足专利权保护要求的酌定赔偿机制,使损害赔偿数额与专利权的市场价值相匹配,与专利权对侵权行为获利的贡献率相适应。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认定侵权的专利案件中,平均判赔45万元。2016年,该院对一审专利侵权案件进一步加大了保护力度,平均判赔额达138万元。

  另外,强化授权确权案件的司法审查,促进专利授权质量提升。据了解,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伊始至2017年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计审结专利授权确权案件975件,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746件,判决撤销行政决定85件,撤销率为11.4%。

  陈锦川介绍,在涉及商业方法的名为“一种利用电话进行安全金钱支付的带锁银行电脑帐务系统”发明专利驳回复审行政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结合支付系统的特性认定该专利申请具备创造性,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驳回决定,探索建立了涉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以激励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和应用,推动网络贸易的发展。在涉及“用抗ErbB2抗体治疗”发明专利无效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发明点在于用药方法的药品不具备创造性,不应授予专利权,有效提升专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