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首页
陈军律师
执业动态
执业案例
团队文集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网
>
执业动态
>
正文
陈军律师代理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新站区红楼网吧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11
分类:
执业动态
陈军律师代理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新站区红楼网吧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9日依法作出(2010)合高新民三初字第060号判决。
上一篇
陈军律师代理吴善全诉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下一篇
陈军律师代理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与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等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相关推荐
天禾律所联合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举办商业秘密保护培训班通知
团队律师在安徽省创新馆分享“企业IPO过程中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应对”
团队律师参会“儒道心学”国际心血管病学会议并作专利话题分享
团队律师2024年度再度受邀为全省实习律师培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能
团队律师受省质标院邀请讲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团队律师受邀授课:高价值量专利成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关键
团队律师为全省386位实习律师培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能
团队律师线上直播授课,助力安徽全省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