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文章添加音乐可能侵犯版权

  文/陶虹 海南律师

  微信公众号文章可以添加音乐了。这是微信团队开发的又一种新的微信功能。但是,这一新功能充满版权侵权风险。

  今晨醒来,打开微信公众平台的后台,发现微信团队又开发了一种新的微信功能:微信公众号文章可以添加音乐了。这对喜欢音乐的文章发布者或者喜欢音乐的读者而言,可能是一件喜悦的事情。但是,出于律师的职业本能,我的第一反应是,微信的这项功能,可能帮助其客户侵犯音乐人的版权。同时,如果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发布者,不征得版权人的许可,只按照微信平台的提示,在发布文章时添加音乐,其结果必然导致版权侵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以及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能,腾讯公司会振振有词地说,在微信公众号添加的音乐,都是版权所有者授权腾讯公司在QQ音乐平台传播的作品。可是请不要忘记,许可公众透过音乐平台欣赏音乐是一会儿事儿,许可公众透过公众号再次传播音乐是另一回事儿。我在微信公众号的后台,没有发现微信公开音乐版权人的授权。说实话,我不敢使用这一功能。

  我认为,为了防止这一新功能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腾讯公司有必要在微信公众平台声明,他们已经获得音乐版权人的充分授权,即:许可微信公众号的使用者们在他们发布文章时,添加从微信平台获得的音乐。否则,潜在的版权硝烟,会从微信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