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办理途径 办理删减...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在中国商标网或在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等各类通知书、证书、证明文件中发现商标信息与其所填写的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不符的,可以办理商标信息改错。 二、办理途径 (一)更改各类通知书及证书、证明文件的,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备案、许可人/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回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0
一、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