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利侵权 第84页

团队文集

聊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前世今生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8

  文/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律师/专利代理人 陈军   2000年《专利法》修改前,专利权人只要持有合法有效专利权证书,即可向人民法院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下称主管机关)处理专利纠纷,除此外,无需提供任何其他专利有效证据。但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的不断提升,且我国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采取初...

他山之石

闲聊专利诉讼那点事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4

  文/王梨华律师   都说专利诉讼很神秘,那就让我们闲聊专利诉讼那点事。   一、专利诉讼案件小级别高—-屌丝律师能逆袭   90%以上专利案件都是小标的案件,但它级别高啊,起步就在中级人民法院(除海淀、昆山、义乌等几家基层法院可审实用和外观设计案件外),至少不会输...

他山之石

专利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排他使用的权利,换句话说,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自己的专利。   但是,如果您认为他人侵犯了您的专利权,该如何得到救济呢?   一、 检查自己的专利是否仍在保护期内,专利权是否因未交纳专利年费而被终止。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他山之石

什么是专利权评价报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他山之石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是什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下列情形提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 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 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

他山之石

什么人可以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

他山之石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作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无论是对于应对专利侵权纠纷,还是支撑专利推广,专利权评价报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如下:   1、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   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判断是否侵权依据...

他山之石

专利侵权法律责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

他山之石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专利无效宣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他山之石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