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中的合法来源抗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侵权中的合法来源抗辩主要涉及对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理解: 其一,适用前提 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其二,使用者及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具有过错,即只有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而合法来源仅是证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过错的方式之一。也就...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侵权中的合法来源抗辩主要涉及对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理解: 其一,适用前提 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其二,使用者及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具有过错,即只有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而合法来源仅是证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过错的方式之一。也就...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笔者对近年司法判例及最高院答复作如下总结: 首先,在南宁邕江药业公司诉河南天方公司案中,二审法院认为专利权人将专利技术转化成国家标准并不意味着允许他人可以未经许可使用,恰恰相反,专利权人正是通过这种专利技术的公开换取对专利技术垄断性的权利。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默许的意思表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常接触安徽省市二级知识产权部门领导,问其在忙什么,都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正紧锣密鼓进行着,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来合肥给考生进行考前培训。要知道,此次培训财政专项支出近百万,这注定考生必须经过前期筛选才能进入培训班享受免费培训。无论是从财政支出数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近日,媒体不断报导有“伟哥”药品专利将期满,现国内众药企开始仿制,欲在抗阳痿药品市场分一杯羹。笔者通过专利检索发现,该药品专利权人为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专利号为94192386.X,将于2014年5月12期满。专利期满后,该药品专利即进入公有领域,公众即可自由无偿使用该专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尊敬的合议组成员: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请求人苏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之委托,就其与被请求人合肥嘉东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案指派我们代为参加本案专利侵权行政纠纷一案,现结合本案关键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请求人作现有设计抗辩不成立。根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侵权证据的不易取得性,决定了申请法院作证据保全成为诉讼代理工作重中之重。在这里笔者不谈证据保全申请中的专利侵权初步证据的重要性,而仅结合自身专利侵权证据保全经历,现对于该程序中所应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其一,主动要求陪同法官去证据保全现场,但在去现场之前,应尽可能的熟悉...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一、专利年费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1、年 度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结合证据对无效宣告请求理由的具体陈述意见: 附件1(下称对比文件1):授权公告号为:CN201711855U,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1月19日; 附件2(下称对比文件2):授权公告号为:CN101497176A,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8月5日。 对比文件1-2均为专利文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结合证据对无效宣告请求理由的具体陈述意见: 附件2(下称对比文件2):授权公告号为:CN86208134U,授权公告日为:1987年9月2日; 附件3(下称对比文件3):授权公告号为:CN2136846Y,授权公告日为:1993年6月23日。 对比文件2-3均为专利文献,其公...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制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停止制造、使用的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许诺销售或者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停止许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