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可以保护企业名称吗
某些企业取得名字很好,想通过商标来进行保护,但提交了汉字稿件,往往通不过商标局的审核。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把这要注册的汉字设计成繁体字、并使用不常见的字体,比如:繁体胖娃、繁体少儿这样的不常见字体。最好再把汉字作出一定排列,比如排成对头、夹角、连体等等形式。这样的稿件在提交商标局的时候,往往会被认为是图形,而非汉字,很容易通过审核。
而当其他企业使用与你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的时候,你就可以大胆主张侵权。因为,工商局认定侵权的时候,主要看侵权方的经营行为,是否与你相近,使用的文字的含义是否与你注册的含义相近,只要相近就会被认定为侵权。所以,把名称用繁体不常见字体注册成商标,是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的。
但这里我要提醒一点,国家工商局和地方工商局对商标进行全国性保护,对于企业“商号”,在同一城市的同一行业给与保护,不同行业不予保护。所以,即便是把企业商号名称注册成了商标,也不能封杀其他行业的企业使用同样的名称作为商号。
二、怎样选择商标类别最具排他性
很多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发现,必须注册多个类别,才能使商标类别涵盖企业的多个经营范围。由于商标法规定“一类一标”的注册原则,这导致企业因为必须同时注册多个类别而注册了多个商标,增加了企业商标注册的成本,这对一些小企业来说是很不情愿的。
比如,一家企业生产某种饮料,32类、33类都是有关饮料的,如果两个类别都注册,就需要注册成了两个商标。但往往两个商标还不能涵盖企业的所有业务,如果这个企业不但希望在饮料行业保护,还希望在食品、清洗、文印、租赁等多个行业进行保护。这时候有没有什么办法,既可以不注册那么多类别的商标,又可以让你的商标在多行业内都有一定的保护效力。
如果你详细地研究商标类别表就会发现,“3503销售(合同)代理”中的“推销(替他人)350071”和“替他人作中介(替其它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350085”第3503类别中的两个子类别。它的含义就是为他人提供所需,无论需要什么,只要顾客的需求合法,企业提供的服务不违法,就可以用这两个子类别来解释。
所以,无论你是注册什么产品,什么服务,千万不要忘记把这两个类别进行注册。这两个类别一旦注册,是很难有人拆招的。比如,一家电子工厂注册了“田鼠”牌鼠标的产品商标,而你把“田鼠”两个字在“推销(替他人)350071”和“替他人作中介(替其它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350085”类别中注册之后,就有权通知那家电子厂在宣传和广告中,停止使用有关“田鼠”两个字。这就是80年代后期,我国很多产品商标被境外一些投机者恶意注册成服务商标后,而不得不更换产品商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