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暗示王老吉 加多宝被索2000万

  日前,王老吉再度起诉加多宝,索赔金额高达2000万元.北京市三中院将于今日开庭审理此案.

  自2012年起,”红绿”纠纷不止.从”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开始,无论是外包装还是广告语,乃至产品配方,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愈演愈烈.

  此次,王老吉起诉称,加多宝公司在店堂告示、电视媒体、户内户外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及产品包装等各类途径发布、传播”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以及与此内容或表达近似的广告内容,侵犯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害.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要求加多宝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此前,加多宝方面曾多次表示,加多宝的数据是由国家权威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显示加多宝凉茶在2012年的销量稳居凉茶行业第一名,市场份额占比达80%以上,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围绕著名商标”王老吉”的争夺,王老吉和加多宝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官司纷争,这场价值1080亿元商标合同争端也被业内称为”红绿之争”,历时已有两年多.

  2012年7月,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王老吉的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之后,红罐”王老吉”广告更名”加多宝”.

  2013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改名广告,并赔偿原告广药王老吉损失及诉讼费1080余万元.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3年12月24日,加多宝因”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条广告语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重庆一中院判决认为,王老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加多宝公司索赔1000万元的诉求.

  来源:思博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