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媒转型——重视著作权

  出处:知产力

  1月23日上午,北京青年报社诉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数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由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是一场普通的侵犯著作权纠纷,却因涉案双方身份的特殊性而备受关注;此外,另一家互联网媒体渠道新贵——微信,日前就渠道内版权保护问题做出积极举措(原创声明)的衬映之下,亦为该案赋予了不同意义。

  擅用他人文章,新浪坐上被告席

  该案源于在北京青年报上首发的9篇文章:《我为何要公布公务员“收入真相”》《发言人是“兼职” 学术研究是老本行》《转基因作物不存在“滥种”》《挖掘机冠军称蓝翔不如母校强》《楼市崩盘的邯郸样本》《烂尾楼群揭出太液池文保困局》《“吃面涉毒”案余波不断》《晋宁惨案背后的生计之困》《外国小伙耍京腔 无照练地摊》。

  北京青年报方面称,新浪网在未经许可、授权且未向北京青年报社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将北京青年报拥有著作权的上述新闻报道作品更改文章题目后进行转载刊登,共涉及32447字和11张新闻图片。

  为此,北京青年报社于2014年11月5日委托律师向新浪公司发函,要求其立即停止对上述涉案作品的擅自转载行为,立即删除有关链接,并就该转载的付酬等问题与北京青年报社联系。

  在新浪公司未予回复后,北京青年报社以新浪侵犯自己所享有的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浪公司在新浪网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于9起案件涉及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基本相同,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着:涉案的9篇作品是否具有可以获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独创性特征;对于报刊杂志上刊登的文章进行合理使用的界限和判断标准;对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作品如何认定

  新浪公司表示,涉案9篇文章中,有3篇文章是以记者访谈的形式成文,北京青年报刊登的文章只是转述了被采访人的口头表述,该3篇文章不具有独创性,北京青年报社也不享有对该3篇文章的著作权。而涉案的9篇文章均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新浪网的转载行为主观上是善意的并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由于双方对涉案的焦点问题分歧较大,未达成和解意向,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悉,该9起并审的案件仅系北京青年报对新浪著作权讨伐的一角,此次涉诉的9篇文章之外,尚有另42篇稿件引发的维权事宜在后续之中。据悉,北京青年报曾与新浪有过合作关系,但在这些文章被转载前,双方的合作已经到期,并且没有续签合作协议。

  微信发布原创声明,网媒转型箭在弦上

  相对于转载的轻松,互联网媒体对原创的尊重显然并未达到法制社会应有的高度。很多情况下,网媒们面对苛责往往祭出“分享精神”作为挡箭牌,而这也竟会时常令诸多受众深以为然。

  在互联网刚刚崛起的门户时期,门户网站注重于渠道的建设和扩充,在其对传播媒介拥有绝对把控权的情况下,处于生死游离之下的传统媒体也乐于借助互联网这个新兴的平台将内容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因此,我们看到早期门户网站的火爆,以及大量内容从传统纸质媒界上被直接搬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但由于技术对于传统传播渠道的控制,以及社会大众对其中涉及版权问题的集体沉默,具有原创色彩的作品内容并没有放置于一个合理的思考维度。

  然而当渠道的红利消失殆尽,种种迹象表明,内容资源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中渠道竞争和品牌建立的重要砝码,而对于内容的争夺最重要的手段莫过于祭起“版权”和“商标”两面大旗,昔日风光无限的门户网站屡涉侵权的原因也正在于此。内容为渠道所驾驭的时代,已经随着自媒体环境下原创内容的价值和保护而日渐远去。

  无论如何,不作为久了,总会有颠覆者以此作为倾覆不作为者既有利益的重要突破口。这次,我们看到了微信,当然还有更早些的“澎湃”。此前不久的澎湃网作者联合维权事件,以及上周微信公众平台面向认证的媒体类公众号作出的原创声明,显然已经向公众释放出了自媒体时代对于优质内容资源进行版权设限的信号。

  作为目前国内拥有最多用户资源的入口,微信平台已经先行一步,那么此番涉案的新浪网除了借助“时事新闻”寻求豁免外,是否也应该警醒:在对原创内容的保护上是时候该真正有所作为了呢——微信已经用更好的生态创新打败微博,曾经的第一互联网内容门户这回会不会因版权问题重倒覆辙?倘若没有,这9篇文章引发的9场官司背后的格局危机想必也就呼之欲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