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发展的新动向

  文/孟宪功

  专利维权的目的就是主张专利的独占实施权,具体包括主张停止侵权、索要赔偿等,而且通过专利诉讼可遏制市场的竞争对手,如Apple V. Samsung的专利世纪大战。前些年,我国的专利权保护力度并不大。根据业内人士统计,以北京为例,样本数据为2009年~2014年北京所有的专利侵权一审判决书共275份,其中,仅有8.2%的判赔案件判赔数额在50万以上,68.8%的判赔案件判赔数额在10万以下。[1]并且,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使我国一些创新型企业处境艰难。这些企业既难以从创新中获利,也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可见,加强专利的保护力度对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政府已经提出了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近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查处力度,明确提出了要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而且,今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从专利维权的角度来说,《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主要的亮点在于:

  第一、增加了对故意侵权行为的惩罚措施。具体而言,修改草案第六十八条增加了如下规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规模、损害后果等因素,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提高了法定赔偿额度的上限。具体而言,修改草案规定,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处以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而现行法律对此项情形仅判定赔偿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数额。可见,将法定赔偿额度的上限提高至500万。

  第三、针对权利人举证难这一问题给出相应解决措施。具体来说,在草案中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后,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可以认为,该草案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更有利于专利权的保护。

  事实上,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内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出现了逐渐加强的趋势。比较明显的是,在互联网领域,企业正在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通过专利诉讼来达到市场竞争策略的案件,近日也在中国上演。搜狗诉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案件,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产业专利侵权第一案。10月26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接到了搜狗公司提起的8项专利侵权诉讼请求,诉称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了由搜狗所享有的输入法技术相关的专利,要求赔偿总额高达人民币8千万元。搜狗方面表示,遭到侵权的专利不仅涉及诸如超级词库、智能组词、云输入等核心输入功能,更涵盖了智能删除、候选展现等对用户输入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的周边服务。之后,在11月23日,搜狗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起9项专利侵权诉讼,并提出了1.8亿元的赔偿要求,创下了我国专利诉讼索赔的新纪录。将搜狗两次诉讼的求偿金额相加,更是达到了2.6亿元,这也正式宣告了我国专利诉讼迈入了亿元时代。已是国际市场专利大战常客的华为,其副总裁宋柳平去年曾经在公开场合表示:期望今后有上亿元的诉讼判决在国内出现。或许宋柳平的期待会借由这期案件成真。

  而将两大知名互联网公司因专利问题剑拔弩张,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结合来看,其象征意义显得更加明显:长期以来,我国过分依赖充足的劳动力产生的人口红利,客观上造成了对于创新能力的需求不足,而相较于科研获利,劳动密集型产业中获利要容易得多,这也造成了我国主观上的创新动力不足。但人口红利的持续衰减,要求中国制造必须向中国创造改变,创新成为了中国经济继续前进的核心动力。只有通过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真正扫除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才能使专利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创新的作用,进而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搜狗诉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案件,无论最终判决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赔偿的数额如何,必然对整个互联网行业带来重大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