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文集 第29页

现在技术抗辩法院能否依职权主动审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6

  现有技术抗辩是一种专利侵权抗辩权,其须以当被告的申请为启动基础,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审查。   当然,法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行使释明义务,是否以现有技术抗辩最终决定权仍然在被告手中。

现有技术抗辩在一审中未主张,二审时能否主张?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6

  现有技术抗辩是被告行使的一种专利侵权抗辩权,以被告的主张为适用前提,按照大陆法系的观点,实质性抗辩要求在一审期间提出,被告在一审未主张,视为放弃了抗辩的权利,因此,对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一般不予审理,避免诉讼突击和审级损失。

现有技术专利侵权抗辩中能否引用抵触申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现在有技术抗辩的法理基础是公众有使用现有技术的自由,公众能自由使用的技术应当是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即在他人取得禁止权之前已经拥有了自由使用的在先权利,只有拥有了该种在先权利,才能对抗他人的禁止权,才能成为免责的基础。如果是在他人取得禁止权之后才知晓这种技术,则显然...

现有技术抗辩中能否将现有技术与涉案专利进行技术特征比对?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由于被控技术与原告专利构成相同侵权,在此基础上将引证技术与原告专利进行对比似乎是可行的,结果也可能没有问题,但是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专利侵权意义上的相同侵权并非文字完全相同,有时也存在上、下位概念的相同侵权,由此而产生的前述比对顺序结果将不会成立。   基于被控技术具体...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现有设计抗辩注意要点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与具体的产品相结合。同理,如果提出现有设计抗辩,现有设计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与被控设计产品是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果产品不同也不相近,即使该外观设计是已有设计,现有设计抗辩也不成立。   2、外观设计近似判断,司法实践中主要以《审查指南...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适用条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商品的自由流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其本质仍然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即对专利的保护以其获得合理的回报为限度。但是在分析权利用尽抗辩制度时,我们不能简单的追求法律逻辑的严密性,同时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国家的贸易政策等因素。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

如何理解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销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其一,专利产品的销售不应当必须面向一般公众,即要求专利产品便于一般公众获作为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条件。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与特定公众之间基于买卖合同而实现对专利产品的销售,同样应当认定为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售出。   其二,在考虑销售时,同样应把持这样一个标准: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

如何理解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使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使用”认定涉及修理与再造的区别,一般认为对于产品的修理属于合理的使用,由于专利权人在该产品上的权利已经用尽,不应当认为专利侵权行为。而对于再造行为,已经超出了对于专利产品的合理使用,属于对专利技术方案的使用,即制造了新的专利产品,如果落入了专利所要求的权...

什么是专利平行进口?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平行进口为未经进口国专利权人的授权的进口商,将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的专利产品,输入进口国的行为。我国目前采用的为国际用尽原则,即中要是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售出的专利产品,其他任何三人合法取得以后,再将其进口到国内的的行为,均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什么是专利侵权中的先用权抗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先用权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以前,如果他人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则在该专利授予专利权后,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该项发明创造,该行为不被视为侵犯了专利权。从性质上来看,先用权抗辩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