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第23页

专利侵权|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与上海普奇实业有限公司、王朋生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由于抵触申请能够破坏对比专利设计的新颖性,故在被控侵权人以实施抵触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主张不构成侵权时,应该被允许,并可以参照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判断标准予以评判。   2、进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抵触申请判断,应当将被诉侵权设计方案与抵触申请公开的设计...

专利侵权|丹阳市盛美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童先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一案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9

  裁判要旨:   1、涉案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均体现在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的区别中,而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涉案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也即这些区别设计特征是涉案专利的创新之处,其相较于涉案专利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整体...

专利侵权|深圳市邦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恒金源实业有限公司一案审审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原审判决采纳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的决定,对申请再审人恒金源公司提交的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不再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8)民申字第82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

专利侵权|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珠海阳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由于“脚踏板”类产品整体形状差别不大,一般消费者会更加关注相关部位的具体设计。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的上述区别,对于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著影响,二者不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民申字第258号   再审申请人(...

专利无效|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行政裁定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外观设计的判断主体是对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具有常识性了解的一般消费者。对于开关类产品而言,开关通常由开关面板、按键和后部的电器部分组成,购买者在购买开关时会看到开关的各个部分,但并不意味着各个部分都会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通常情况下...

专利侵权|高仪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18

  裁判要旨:   1、本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具有美感的创新性工业设计方案,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通常情况下,外观设计的设计人都是以现有设计为基础进行创新。对于已有产品,获...

时间戳|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05

  裁判要点   1、华盖公司提交的通过时间戳服务系统固定的电子数据证据,采取录像记录操作过程、计算机和操作环境清洁性检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因操作者不当介入、操作计算机不清洁、网络环境不真实等因素可能对取证结果造成的影响,保证了电子数据生成、储存方法的可靠性。并且,通过密码...

商标侵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等与与金阿欢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03

  裁判要旨:如果被诉行为并非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或者并未损害涉案注册商标的识别和区分功能,亦未因此导致市场混淆后果的,不应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本案对该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应与金阿欢对该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作出的贡献相符。两者无论是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和对象...

图片侵权|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嘉兴日报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02

  裁判要旨:嘉兴日报社还主张,其微博并非商业性使用,没有经营性内容,其微博上的被诉侵权图片及配文是全文转载自人民日报微博,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其性质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对此本院认为,根据前述条款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

图片侵权|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日报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7-01-02

  裁判要旨:就涉案摄影作品本身而言,内容为“刷卡”、“乒乓球”及8副不同状态的“幼苗”作品均系对现有单一实物或实物组合的拍摄,构图、景深、表达等相对较为单一。从被诉侵权行为看,尽管苏州日报社新浪微博具有一定的粉丝数量,但其系将摄影作品使用在对像素要求不高、幅面较小的非营利性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