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有哪些情形不予备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1、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1)与我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并向我方支付代理费。 (2)向我方移交转让合同原件等文件材料,并将官方费用汇入我方账户。 (3)我方填写相关的著录项目变更文件,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专利局。 (4)必要时,进行补正。专利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不是。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因权利转移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新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审查员应当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附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著...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1、时间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授权当年起前三年的年费可以进行减缓。 2、滞纳金的缴纳 (1)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因耽误期限而丧失权利之后,请求恢复其权利的条件。该条第五款又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