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中适用先用权抗辩条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其一,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同时适用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其二,专利法中的相同包括等同理解; 其三,时间应满足在专利申请日前; 其四,在先发明创造须为合法独立取得; 其五,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其六,在原有 范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其一,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同时适用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其二,专利法中的相同包括等同理解; 其三,时间应满足在专利申请日前; 其四,在先发明创造须为合法独立取得; 其五,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其六,在原有 范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后将其已经实施或做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术或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被诉侵权人主张该实施行为属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技术或设计与...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对于医药审批专利侵权抗辩可作如下几点理解: 其一,适用对象而言包括药品、医疗机械、食品添加剂和通过专利方法制造的医药产品; 其二,就行为目的而言,只要求行为目的与提交审批数据有合理关联,而不考虑其行为是否还有提交审批数据之外的其他用意; 其三,就行为结果而言,不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相同点:立法初衷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以督促权利人积极及时行使权利以防止对社会公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不同点:1、前者强调权利人具有不合理的迟延并因此而使被告蒙受损失,时间经过的长短在懈怠抗辩中并不是一个关键因素。而后者更为强调二年诉讼时效,及权利人的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侵权中的合法来源抗辩主要涉及对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理解: 其一,适用前提 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其二,使用者及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是具有过错,即只有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而合法来源仅是证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过错的方式之一。也就...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笔者对近年司法判例及最高院答复作如下总结: 首先,在南宁邕江药业公司诉河南天方公司案中,二审法院认为专利权人将专利技术转化成国家标准并不意味着允许他人可以未经许可使用,恰恰相反,专利权人正是通过这种专利技术的公开换取对专利技术垄断性的权利。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默许的意思表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常接触安徽省市二级知识产权部门领导,问其在忙什么,都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正紧锣密鼓进行着,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来合肥给考生进行考前培训。要知道,此次培训财政专项支出近百万,这注定考生必须经过前期筛选才能进入培训班享受免费培训。无论是从财政支出数额,...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近日,媒体不断报导有“伟哥”药品专利将期满,现国内众药企开始仿制,欲在抗阳痿药品市场分一杯羹。笔者通过专利检索发现,该药品专利权人为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专利号为94192386.X,将于2014年5月12期满。专利期满后,该药品专利即进入公有领域,公众即可自由无偿使用该专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尊敬的合议组成员: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请求人苏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之委托,就其与被请求人合肥嘉东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案指派我们代为参加本案专利侵权行政纠纷一案,现结合本案关键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请求人作现有设计抗辩不成立。根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侵权证据的不易取得性,决定了申请法院作证据保全成为诉讼代理工作重中之重。在这里笔者不谈证据保全申请中的专利侵权初步证据的重要性,而仅结合自身专利侵权证据保全经历,现对于该程序中所应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其一,主动要求陪同法官去证据保全现场,但在去现场之前,应尽可能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