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知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被判侵权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20
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是市场经营者的商誉载体,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对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业标识,不得恶意攀附,否则将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进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不当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江苏两电力设备企业擅用“赤那思”作为企业名称,被权利人诉至法院...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20
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是市场经营者的商誉载体,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对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业标识,不得恶意攀附,否则将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进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不当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江苏两电力设备企业擅用“赤那思”作为企业名称,被权利人诉至法院...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20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逐年增长,同日申请的情况越来越多。笔者将同日申请使用证据的审查要点总结为4W+1H,即WHO、WHAT、WHEN、WHERE和HOW。申请人在提供使用证据时,不妨对照下列要点进行检查,确保提供的证据有效。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逐年增长,同日申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9
摘要:专利间接侵权是专利法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它需要在专利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点。为了更好地确定这个平衡点,我们应重新建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而不应固守传统民法中的“共同侵权”理论。我国未来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应规定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需有直接侵权的存在为...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9
文/张玥 华诚律师事务所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法律对于具体的比对方法有着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9
来源:中细软知识产权 在这个知识产权逐步掌权的时代,市场竞争的手段由价格演变为知识产权的明争暗斗,由于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健全,“拿来主义”变得尤为猖獗,很多小作坊或者是中小型企业为了生存通常会模仿大企业的一些明星产品。但是殊不知这样的举动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专利,从而陷入专利纠...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9
「案情」 原告:太原重型机器厂。 被告:太原电子系统工程公司。 被告:阳泉电子设备二厂。 1985年9月5日,原告太原重刑机器厂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磁镜式直流电弧炉”的实用新型专利,1986年8月23日经国家专利局批准授予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8520371...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9
日前,上海高院民三庭就原告殷永江诉被告上海科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上海科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未侵犯原告殷永江的涉案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中,原告要求保护一种“依次逐段发光的场致光缆线”...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8
裁判要旨:被诉侵权路灯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同类产品。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将何乾生委托他人所拍摄的被诉侵权路灯照片与涉案专利产品外观设计图片比较,被诉侵权路灯在外观上采用了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近似的设计,且被诉侵权路灯系在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内...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8
1、第三条第一款 原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负责涉及专利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建设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依法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审批专利代理机构。 ...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7-18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深入发展,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本案被告发展起来的“境外采购、境内销售”网店,即属于其中的一种崭新模式。但该经营方式也带来了商标侵权方面的新问题,颇值得关注。 【案情回放】 2009年7月,原告陈耀伟取得核准注册在服装上的“Fr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