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与创始人后裔的百年恩怨

  文/长江商报记者 刘虎

  春节前,贵州王祖烧坊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超伟拿到报表:电商渠道加上线下渠道,王祖烧坊酒年末卖了70吨。这款宣称“王茅第九代传承人躬身打造”的酒在酒仙网上出售数月,已有点小红,不少顾客多次购买。

  “王茅”是60多年前合并成为国营茅台酒厂的三家烧坊之一,另两家是“赖茅”和“华茅”。三家中,酿酒历史长的有150年左右,短的也有近80年。因此,其传人酿酒,容易引起关注和认同,成为产品的重要卖点。

  长江商报记者赴贵州9天实地调查发现,“赖茅”、“王茅”、“华茅”三家创始者的后人中均有人继承祖业,做酒谋生。正因如此,他们与茅台集团也是纷争不休,有的更是已成为茅台集团强有力的对手。

  从贩盐巨富、鸦片商转为开烧坊

  “三茅”创业史

  茅台镇原为茅台村,因建村于赤水河畔台地上,古时茅草遍地,故名“茅台”。自清乾隆十年(1745年)贵州总督张广泗疏浚赤水河航道,川盐入黔至此起驳,号称“仁岸”。至此人口剧增,成为黔北四大集镇之一,始盛于世。清代曾更名为“益镇”。1930年民国政府置“茅台镇”,解放后1953年成为仁怀县政府所在地,1967年因办公楼失火被烧毁,县政府迁往中枢镇。

  经济发达和交通方便,成为茅台镇酿酒多的重要原因。而“三茅”能够成为其中的佼佼者,绝非偶然。

  在茅台镇酿酒的,首先是贵州首富华联辉。根据《茅台酒厂志》、《仁怀县志》等官方资料的记载,华联辉原籍江西临川,始祖于康熙年间来贵州经商,几代人都以贩盐为业,并以此发家致富。他家酿酒,原因有些偶然。

  1862年,华联辉的祖母彭氏闲谈中说起年轻时路过茅台曾喝过一种好酒。华联辉到茅台时,一场战乱方过,到处残垣断壁,原先的酒坊也夷为平地。华联辉便找到昔日酒师,重建起作坊“成义烧坊”,果酿出如祖母当年所饮之酒。于是继续酿造,作为家庭饮用或馈赠亲友。起初规模不大,仅两个窖坑,年产1750公斤,酒名叫“回沙茅酒”,喝不完的在茅台和贵阳的盐号代销。其子华之鸿接办之初,仍作为附带业务经营。直到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奖后,才引起重视,年产量扩大到8500—9000公斤

  1879年,仁怀县大地主石荣霄、孙全太和“王天和”盐号老板王立夫合股开设“荣太和烧坊”,因取石、孙两人名字及“王天和”店名的各一字定名。后孙收回投资,“荣太和烧坊”遂更名为“荣和烧坊”。几年后,另一股东王立夫病死,其子王和星虽有股权,但烧房实际已落入石荣霄手中。石荣霄原本姓王,后为石家养子,王立夫死后,石乃复为王姓,到石荣霄的长孙王少章时,烧房已为王家独揽。1930年前后,孙全太的后人孙明远在军阀部队任职,借股权问题制造纠纷,要求清算历年账目。是时王少章已死,由其弟王泽生接办,王泽生知孙明远难以对付,送去茅酒一千瓶了事。以后,王泽生又仗势迫使王立夫的后人“自愿”退出,把烧坊据为己有。1949年,王泽生死,“荣和烧坊”由他的儿子王秉乾继续经营,窖坑由两个增加到四个,酒的产量也由1000—1500公斤增加到3500—4000公斤,后来又增加两个大窖,生产能力达12000多公斤,但由于管理落后,常年产量不足一半。

  1929年,贵阳人周秉衡于茅台开办“恒兴烧坊”的前身“衡昌烧坊”。周原在贵阳与贾文钦合伙开设“天福公”商号经营鸦片,后因风险太大,转向经营茅台酒。周一开始就修建了17个大窖,经过两年的筹备和基建才正式投产,但投产不久,“天福公”破产,把酒坊的流动资金挪用去还债,被迫解雇了20多人,只留下酒师和一个帮工勉强维持生产。到1938年,周秉衡与民族资本家赖永初合伙集资8万元,周以酒厂作价入股。赖积极抓酒坊实权,周之子外派运销货物时吃喝嫖赌,亏空两万多银元。赖提出归还欠款,周只好把烧坊卖给赖永初,赖补给周七千银元。赖接手后更名为“恒兴烧坊”,并扩大经营,购进12匹骡马作为推磨之用,工人增至40余人,最高时达60多人。到1947年,年产酒量提高到32500公斤左右。同时赖永初利用“恒兴”总号招牌搞地下钱庄吸收存款,转而做茶叶、桐油、黄金、棉纱生意,并利用在外地所设商号扩大酒的销路。抗日战争胜利前后,赖永初已跻身政界,当上了贵阳市参议员,兼任贵州省银行、重庆大川银行经理等职务。

  三家私营酒厂的老板,华问渠、赖永初住贵阳市,不轻易到厂,王泽生虽住城里,亦少过问厂务,他们都是依靠经理总揽其事。经理和会计都是老板的心腹。他们之间还互相制约,彼此都可以向老板打报告,控制是相当严格的。账务也比较健全,除年终分红外,平时要乱搞不行。

  在互相倾轧和官府敲诈中生存

  “三茅”斗争史

  在“衡昌烧坊”未开设前,“成义”、“荣和”两家产量不高,在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方面也没有大的利害矛盾。创建“衡昌烧坊”后,就发生了接连不断的互相倾轧事件。“衡昌”在厂房前的台阶占用了一条无人行走的小路,被“成义”、“荣和”的老板唆使茅台镇区长罚了200元大洋,还请了几桌酒席赔礼。“衡昌”建成投产,因请了“成义”的酒师指导生产,“成义”的老板又上告区公所,把酒师扣押,强迫立下今后与“衡昌”断绝往来的印结。对“衡昌”产的酒,“成义”、“荣和”两家又以粗制滥造影响茅台酒名誉为借口,阻止其在茅台镇销售,“衡昌”被迫把酒运到外地销售。

  “衡昌”在茅台站住脚后则进行反击。在原材料采购上,有三家商定的统一规格和价格协议,但“衡昌”却抬价抢购,囤积原材料,迫使“成义”减产或到外地收购,增加成本。1942年,“成义烧坊”到四川大渡口等地收购小麦制曲,“恒兴”也前往争购,致使“成义”在收购中遇到很大困难,弄得“成义”的经理薛相臣只好向二郎滩盐号借贷。“荣和”虽也有竞争力,但因生产规模小,老板又是当地的大地主,可以强制佃户将所收的高粱、小麦全部抵作地租,在竞争中没有困难。

  此外,“荣和”与“成义”两家,为了争夺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的奖状和奖章,长期争斗,一直争到1918年由时贵州省长刘显世作出裁决,由两家烧坊共同享有才算了结。

  茅台酒在当地官吏和土豪眼中由此成为一块肥肉,华问渠、赖永初等虽亦官亦商,终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两家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对官吏曲意逢迎,殷勤接待。当时的省政府和县政府官员常来敲榨勒索,不仅吃、喝、抽鸦片都由酒厂供应,临走还要拿酒,甚至打牌输的钱也要由酒厂代“垫”。

  烧坊经常是采取送钱、送礼、请客等方式广泛结交贿赂官员,以减少麻烦。逢年过节,两家烧坊除送酒给有关的大大小小官员、地方豪绅,帮会地痞流氓外,还要大摆筵席宴请他们。并且有些与酒坊关系不大的小官吏,在酒厂照顾不到情况下,还主动上门赊酒揩油。“荣和”酒厂老板是当地大地主,这些麻烦相比较要少些。

  那一时期,茅台酒发展缓慢,还有三个原因:一是当地政府碰上旱涝灾害,粮食减产,米珠薪桂,为了民食,政府下令全县严禁煮酒熬糖,禁令森严,就是下了窖的沙也不准翻烤,已烤存的酒不许出售。禁期有时长达一年,厂里职工虽无活可干,但工资照发,禁期越长,厂方的亏损越大。二是受原料的限制。酿造茅台酒主要原料是高粱小麦。生产一斤酒需用五斤粮,那时当地的绝大多数农民不习惯种高粱和小麦,山地以种玉米为主。因此,原料供不应求,只有荣和、成义两家酒厂各方拼凑,还能勉强维持,自恒兴开业后,所需原料多,造成市场紧张,争相竟购,时生龃龉。三是火灾为害。三家酒厂均无消防设备,酒是易燃物,一旦发生火警,必然成灾。1944年成义酒厂因烘衣不慎着火,厂房被烧,地面所有建筑,付之一炬,只剩下十多个窖坑。1945年,街民失火,延烧一条街,荣和酒厂虽是单独院落,亦被波及,烧得精光,损失惨重,直到一九四七年冬才复原。

  据统计,三家酒厂的年产量,合计不超过十二万斤(约六十吨)。“恒兴”产量最多,其次算“成义”、“荣和”,在两万斤上下。论酒的质量,“成义”、“荣和”两家由于开办时间长,酒存放期也久,质量较优。“恒兴”建厂晚,但该厂颇重信誉,出产的“赖茅”酒的质量虽比华、王两家差点,但在逐年提高。

  成义酒大宗在贵阳、遵义两市销售。荣和酒除就地销售外,以一部分委托重庆市稻香村代销。恒兴酒厂不但运销国内各大商埠,还有部分销往香港,打入国际市场。三家酒厂在产地的批发价一致。1949年每瓶一斤装的卖银币一元,当时不算紧俏商品,由于吃得起的人少,产大于销,年终尚有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