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到底有没有版权?

  出处:三友知识产权

  11月22日,人人影视暂时关站,并发布公告称网站正在清理内容。而老牌中文字幕分享网站射手网也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关闭。

  射手网的公告全文为:射手网陪着我度过15年了。我所希望射手网所具有的价值,就是能令更多人跨越国家的攀篱,了解世界上不同的文化。如果这个网站有帮到人,我就已经很满足了。但是,需要射手网的时代已经走开了。因此,今天,射手网正式关闭。

  人们不禁感慨,字幕招谁惹谁了?字幕网站为何会被关闭?

  字幕属于版权范围吗?

  《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其中包括四个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十二个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的。当然,法定也有针对翻译的两种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情况,分别是: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字幕组对原作品的翻译不属于上述两种合理使用的情况。而且电影中的剧本作者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所以有可能同时构成对制片方和剧本作者的侵权。另一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字幕中经常出现的类似”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用”的声明,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官方字幕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不侵犯其著作权。

  射手上的字幕有版权吗?

  实际上,字幕组翻译的字幕也是一个创作行为,其翻译成果包含了字幕组成员的创造性劳动,但由于其翻译前并没有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因此,这些翻译的字幕只是存在理论上归入作品范畴的可能,能否真正获得法律的保护取决于作品权利人的态度。

  也可以参考《合同法》中的效力待定原则,即翻译的字幕翻译前虽没有取得作品权利人的许可,但如果权利人事后对其认可,字幕则获得授权,属于合法的作品,反之,则不受保护。

  没有获得视频权利人翻译授权,字幕组翻译的字幕受保护吗?

  前段时间,人人影视字幕组发布微博称:土豆网转播《美国之声》时盗用其翻译的字幕,并删除了译者名单。字幕组的交涉,却反被土豆网指责其翻译字幕属非法。

  虽然字幕组之前没拿到翻译授权,但土豆网作为《美国之声》节目视频的合法引进者,在视频中嵌入了字幕组的翻译字幕,视为以权利人身份追认了字幕组翻译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自土豆网使用开始,字幕就成为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合法作品。

  即便看上去显得侵权的字幕也存在版权问题,对其是否构成侵犯只取决于原权力者的认可与否,其他人则无权无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