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第6页

专利侵权|山东众合成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众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4

裁判要旨:虽然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依据第1121号判决重新作出新的无效决定,且在重新作出无效审查决定过程中,权利人还有可能对权利要求作出修改,但根据第1121号判决中的有关认定,已经足以认定涉案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应当被宣告无效,并可以据此在本案民事诉讼中对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外观专利侵权|北京华捷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鼎盛门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4

裁判要旨:1.但是,在侵权诉讼中也不宜仅以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照片的名称为”参考图”为由,一概不考虑”参考图”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影响。2.在使用简要说明解释图片所表示的产品外观设计的基础上,在确定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

专利侵权|山东金锣新福昌铝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鼎锋门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4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1649号案与本案虽然涉及相同的被诉侵权产品,但1649号案所确定的赔偿数额(8万元,后在二审诉讼中调解为65000元)对应的是新福昌公司因被诉侵权产品所具有的外观而不正当占有鼎锋公司市场份额的非法获利,而本案二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对应的是新福昌公司因被诉侵权...

管辖异议|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3

裁判要旨:依据网络销售商的被诉销售行为地确定案件管辖权时,被诉销售行为地的认定既要有利于管辖的确定性、避免当事人随意制造管辖连接点,又要便利权利人维权。在网络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的销售行为地原则上包括不以网络购买者的意志为转...

专利侵权|浙江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与天津联力化工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3

裁判要旨:1.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必要限制,目的在于敦促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诚实守信,避免当事人在行政授权确权程序和侵权民事诉讼中对权利要求作出不一致的解释。通过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范围予以必要的限制,可以合理地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维持专利权人与被诉侵权人以及社会公众之间...

专利侵权|SMC株式会社与乐清市中气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3

裁判要旨:专利法意义上的帮助侵权行为并非泛指任何形式的帮助行为,而是特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侵权专用品提供给他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本案中,倪天才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用以收取公司货款,该行为并非提供侵权专用品,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帮助侵权行为。因此,SMC株式会社...

游戏电影|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影集团译制片制作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著作权、侵害商标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虚假宣传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2

裁判要旨:本案中,动视公司主张的华夏公司的涉案商标侵权行为以及侵害动视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行为,属于同一行为,动视公司对该同一侵权行为主张两种不同权利已经构成请求权竞合。而在构成请求权竞合时,动视公司虽然可以自由选择请求权,但当动视公司所选择的请求权获得满足后,动视公司所享...

广播组织权|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2

裁判要旨:1、著作权法第三条中对于作品类型进行了列举,虽然该条第(九)项规定有“其他作品”,但因这一规定中的“其他作品”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一前提,且相关参与立法之人员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中亦明确指出,“能否作为著作权所称的其他作品,必须由法律、行政法...

不正当竞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15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粤03民初170号   原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R。 法定代...

功能性特征|临海市利农机械厂与陆杰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02

裁判要旨:《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等同特征”的认定,与《解释(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应技术特征与功能性特征……等同”的认定是不同的。二者虽然都要求“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并且“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但也存在重要区别,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适用对象和对比基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