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安德阿镆有限公司与临曹体育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6
裁判要旨: 1.根据修订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告指控的前述行为并非该法所规定的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根据该法第二条的原则性条款判定被控行为是否侵权。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对混淆行为这一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兜底性规定,原告指控的被告侵权行为属混淆行为。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6
裁判要旨: 1.根据修订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告指控的前述行为并非该法所规定的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根据该法第二条的原则性条款判定被控行为是否侵权。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对混淆行为这一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兜底性规定,原告指控的被告侵权行为属混淆行为。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6
裁判要点:熙攘公司容易让人误解该网站系YKK株式会社的中国区官方网站,在名片上印制“YKK”、“YKKLittleParts.BigDifference.”标识,容易让相关公众认为其具有官方销售代理商身份,而非仅是转售商,该行为破坏了YKK株式会社的销售布局和销售结构,亦构成不正...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10-02
裁判要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京73民终96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1502。 法定代表人:心月,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东,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7-17
裁判要旨: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8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8)粤03刑终655号 原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某,男,1984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6年11月2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现...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7
作者 | 逯遥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5日,四川本色工坊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色工坊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第19861860号“慕纯”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以诉争商标与广州绿飘纸业有限公司(下称绿飘公司)在先注册的第167...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7
裁判要旨:1.本案中金驼公司主张的经营信息载体为投标标书,金驼公司标书的制作限于参与投标活动的人员范围,并且标书的天然秘密属性要求任何知道标书内容的人都应负有保密的义务,标书所有人对标书进行封存即可看作是对标书采取了保密措施,而且这种保密措施也达到了法律要求的标准,因此具有保密性...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7
裁判要旨: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实用艺术作品作为美术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实用艺术品本身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艺术性。实用功能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的仅仅在于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5
裁判要旨: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需要同时满足下列要件:一是在先使用商标具有一定影响;二是争议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即争议商标申请人具有主观恶意,其明知或者应知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予以抢注,但其举证证明没有利用在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9-06-24
裁判要旨:根据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判断商标是否近似的规定,原则上并不需要考虑在后申请的争议商标的知名度。在再审申请人作为同业竞争者明知或者应知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仍然恶意申请注册、使用与之近似的被异议商标的情形下,如果仍然承认再审申请人此种行为所形成的所谓市场秩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