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知识产权律师的文章 第584页

他山之石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作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无论是对于应对专利侵权纠纷,还是支撑专利推广,专利权评价报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如下:   1、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   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判断是否侵权依据...

他山之石

专利侵权法律责任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

他山之石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专利无效宣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他山之石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

他山之石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

他山之石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各处理方式有哪些区别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1、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调处范围包括:专利使用费纠纷、专利奖励费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快。   3、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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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救济途径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3

  专利权人一旦发现自己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他人非法使用构成侵权时,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遭到侵犯的专利权实行救济:   (1)双方协商解决。专利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当事人依法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因专利侵权引起的纠纷,法律允许当事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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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情况有哪些?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2

  使用未进行商标注册和假冒他人商标的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或冒充注册商标;二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他山之石

购买商标应考虑的因素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5-01-12

  目前,不少企业或个人倾向于通过购买商标途径,获得商标的专用权,直接购买一个已注册的商标比自己注册一个新的商标时间更短,同时能较快的获得企业心仪的商标品牌,更快进行到生产运营当中。   购买商标时,企业应考虑该商标的价值含量,一些企业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一个商标的专用权,是否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