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怎么答辩,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如果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申请人需要对此做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该怎么进行答辩呢,异议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要准备哪些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商标异议怎么答辩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后,在为期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

  异议答辩需要提供的材料:

  1、答辩通知书(原件)

  2、答辩通知书邮寄的信封(如果有)

  3、代理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所)

  4、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需要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答辩理由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注意:答辩仅需要提供一份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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