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维权何其难

  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逐年增多

  近几年来,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在逐年增多,这标志着河南的技术发展在不断进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韩平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河南积极引进众多国家级的项目,这些项目对提升我省在全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这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专利导航(超硬材料)产业发展实验区等一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都相继落户河南。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来,河南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发展得十分迅速,数量每年都在成倍增加,但侵权的事件也在逐年增加。

  据某专业做知识产权维权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近两三年来,他每年接触的案件都在增多,2015年前11个月,就比2010年多了整整一倍。

  维权 部分专利案件诉讼时间长、成本高

  姚建福,是一个生产豆制品机械的企业老板,也是“豆腐皮机剪刀形升级机”的专利权人。

  2010年,他发现,周口某豆制品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制品机和自己生产的大致相同。

  在搜集完证据后,2011年1月21日,姚建福将该豆制品机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此后,案件几经周折,最终于2015年9月6日宣判。

  宣判的结果,让原告姚建福非常意外——不仅自己没有胜诉,法庭判决被告并不侵权,而且他还丢掉了专利权。

  因为,就在法院最终宣判之前,周口这家豆制品机械有限公司,申请宣告涉案的姚建福的专利无效。而且,这项无效申请真的通过了。

  原告姚建福官司打了4年多,钱也花了两万多元,最终换回这样一个结果。

  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利代理人张长波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以及其他维权难的事情有很多,知识产权由于维权成本高,导致许多企业懒于维权。

  调查取证难,惩戒力度不够

  据了解,知识产权的赔偿标准,中国采用的是“填平原则”,一旦发生侵权事件,中国的法律主张是包赔受害方的利益损失。这对许多侵权企业来讲,付出的仅是九牛一毛。

  “在国外,一旦发生侵权事件,除了偿还被侵权方的利益损失,还有好几倍的罚款。许多企业因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省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负责人说。

  “现在的抄袭、模仿,成本太低,一款专利产品推出没多久,市面上相似的产品就出现了。”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涛告诉记者,这种跟风模仿的现象,在中国屡见不鲜。

  “由于国外对侵权的惩罚力度大,许多企业根本不敢侵权。”韩平说,“我们也要营造这样的创新氛围,保护创新创业者的积极性,不让投资者倒在维权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