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律师身份专利代理人禁止参加行政诉讼活动

  对于专利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可以推荐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利代理人。至今已经推荐了第三批。然而五一后,即将实行的《行政诉讼法》将专利代理人的专利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资格一并被排除在外。

  随着新的民事诉讼法的实行,法律将职业公民代理人排除出全部民事诉讼包括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人队伍。对于专利代理人,则法外施恩,规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可以推荐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利代理人。至今已经推荐了第三批。没有被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则被禁止作为专利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五一后,即将实行的行政诉讼法再加一码。将专利代理人的专利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资格一并被排除在外。

  2015年5月1日将生效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对代理人的资做出了新的规定,明确规定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作为代理人的有以下三类:“(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根据这一新条款的规定,商标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将在5月1日之后不能够代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本条规定的“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并不适用于商标协会和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其会员。根据立法本意以及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有关社会团体”的条件性规定,实际上采取了限缩的解释,能够被推荐的人员也仅限于“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另外,该条规定的“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不应当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果法院查明或者对方当事人证明被推荐人与当事人存在有偿法律服务关系的,则不允许其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商标代理人和商标协会的关系,以及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关系并不符合这样的宗旨,他们之间实际上仅仅是会员关系,也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且商标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是有偿的

  就专利案件而言,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各方已经注意到专利代理人参与到专利民事诉讼中的执业障碍问题。因此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完成后,最高法院立即出台了备案的方法,临时解决了专利代理人代理专利民事案件的资格问题。随后,在日前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将专利代理人的诉讼资格明确予以单列一款,规定“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已经正式立案交完诉讼费的情形,会对后续的开庭、上诉等程序产生影响。接受委托的商标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从法律上将在5月1日之后不再具备代理人的资质,具体负责案件审理的业务庭则会进行审查,发现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时,会通知当事人本人,要求其更换代理人、补交证明材料或者亲自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拒不更换代理人或者补交证明材料的,则不允许该代理人参加诉讼,开庭时仍由该代理人单独到庭的,对原告(上诉)方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告(被上诉)方进行缺席审理。

  法律对非律师的专利代理人如此行事,有着深刻的法律背景和现实因素。最初的专利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案件中,采用专利侵权技术司法鉴定作为替代措施解决法官不懂技术的缺陷;采用法官到复审委员会培训的办法解决法官专利业务不熟的缺陷。今天情况大大不同了。法院有了自己的技术专业审查队伍——技术调查官队伍。审判法官队伍本身也有了一些理工科和法律的双枪将。专利审查业务方面的法律程序和审查技能已不再是独门绝技,从法律上和实践上,均被法官掌握和控制。律师中的既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又有司法资格的双枪将人数更多一些,估计全国有千人以上。而到了诉讼阶段,专利技术问题已经绝大部分变成了法律问题和法律文件。绝大部分的专利代理人在法律方面的缺陷也更加明显并难以补救。更主要的,无论在法律上、诉讼制度上,沟通和理解上,特别是在解决日益复杂多变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问题上,非律师的专利代理人没有了多少可以施展的空间。他们的作用日渐微薄,边缘化甚至被排除出诉讼代理业务范围是迟早和必然的事情。

  民事诉讼中,由于有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经过代理人协会的培训和推荐,部分专利代理人可以代理专利民事诉讼案件。但由于司法解释毕竟不是法律,只是一个暂时和过渡措施,所以以后,专利代理人迟早也会被排除在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业务之外。因为诉讼代理为律师所专享是法定的,是法治国家发展和法律制度完善的必然结果。专利代理人代理专利民事案件仍然是属于公民代理。既然是公民代理,就不能收费和盈利。与专利代理人协会没有劳动关系的众多会员都成为诉讼代理人,名不正言不顺,今后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因为没有收取诉讼代理费的经营范围,专利代理人收取诉讼代理费的问题依然会面对法律的苛责,甚至会产生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代理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惯例和权利,专利代理人作为专利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可能会享受不到

  商标代理人的问题和前景也存在上述问题,甚至问题更大更严峻。

  作者:盛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