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的责任和价值

  【摘要】本文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现状的论述、对知识产权代理的必要性、知识产权代理的责任和价值进行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知识产权 代理 责任 价值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及知识产权代理的必要性

  进入21世纪以后,全球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态,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如何保护创新,如何为经济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新的动力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国家纷纷制定了知识产权体系及其相应的保护制度来实现对智力成果的保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知识产权体系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对于保护客体和保护程序有详细的限定.非专业人士无法对该系统的运作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这对于保护智力成果的实践非常不利.因此,引入知识产权代理制度来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具体而言,知识产权主要从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三个方面来保护:

  (一)专利保护

  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申请专利可以直接防止商业对手相应的竞争,取得更高的利润回报.而且,一项专利,即使市场没有即时需要,但不排除以后会有人察觉到其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并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例如,美国施乐公司发明了图形用户界面,但未申请专利,其后微软公司及苹果公司利用图形用户界面作为其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基础,初步估计,施乐公司已白白损失了近10亿美元的特许费,而在另一方面,IBM公司在2001年通过转让专利,获得17亿美元的收入.

  因此,如果发明人未能在第一时间申请专利,竞争对手便会捷足先登去申请,届时,发明人研发的一切努力将会付诸东流,且发明人本人将不可运用本身的科研成果,损失巨大.再者,目前世界上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实行了专利制度,不少外国买家,尤其美国买家会要求当地制造商或卖家证明其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以保障本身不至于卷入侵权诉讼,这样才会愿意进行交易. 因此,寻求专业的专利代理十分必要.

  (二)商标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同时,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即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权、独占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投资权、转让权和继承权.

  但是,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范围,法律规定了诸多限制,例如,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等.这些都需要有专业的商标代理来进行规范的商标申请、注册、争议与异议等.

  同时,商标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属于企业策划的范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对于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行为屡见不鲜.例如,2000年西班牙CIDESPORT公司委托我国畜产公司和浙江省嘉兴市银兴制衣厂加工制作NIKE男滑雪夹克,由CIDESPORT公司提供布料、纽扣、挂牌纸以及其他标有NIKE标识的衣物包装胶袋等,由畜产公司负责原材料的进口和服装成衣的报关出口,由银兴制衣厂负责服装的加工制作,制作加工的服装再全部出口销往西班牙.因为CIDESPORT公司认为在西班牙,耐克公司没有NIKE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NIKE商标权由FLORABERTRANDMATA享有.而本案的服装消费者在西班牙,西班牙人不会对由FLORABERTRANDMATA享有商标权并许可答辩人使用的NIKE与耐克公司在中国享有商标权的NIKE产生误认.CIDESPORT公司不存在商标法52条所规定的使用行为.商标只有投入市场才能视为使用,本案商品的消费市场是西班牙,在中国没有使用.本案商品不在中国市场销售,因此CIDESPORT公司的行为没有给耐克公司造成损害,按照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看,CIDESPORT公司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银兴制衣厂也提出:银兴制衣厂的代工行为有商标权人的授权,商标标识由商标权人提供,服装加工完成后全部销往西班牙,而在西班牙耐克公司不是商标权人.银兴制衣厂在本案中主观上没有侵权故意,客观上因为服装被海关查扣,也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害,如果涉及到侵权,也因为外方授权引起,银兴制衣厂也应当免责.但是实际上,耐克(NIKE)商标一经被核准注册,就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受到保护.虽然涉案的西班牙公司在其本国对”耐克”(NIKE)商标拥有合法的专有使用权,但对具有地域特性的知识产权,在中国法院拥有司法权的范围内,耐克公司取得”耐克”(NIKE)商标的专用权应得到保护;CIDESPORT公司在未经耐克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耐克公司的注册专用权.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地域范围广,专业性强,因此,需要由专业人士来进行规范的维权行为,知识产权代理在此过程中必不可少.

  (三)著作权保护

  目前国内、外大多采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在我国是特别从著作权中分支出”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来进行重点保护.

  在民法领域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单列出侵犯知识产权罪.

  二、知识产权代理的责任和价值

  通过上文对知识产权代理的必要性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知识产权代理的责任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利用专业知识,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最大限度确立稳定的权利.

  就专利代理而言,确立稳定的权利指的是根据现有的技术状态,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确定合适的保护范围,使被授权的专利的保护范围处于稳定的状态,使被授权的专利在面临无效宣告请求时在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供的证据面前能够满足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不会轻易地被宣告无效.

  就商标代理而言,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代理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或3年不使用撤销、撤销答辩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以及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事务.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除上述法律代理活动以外,商标代理人还可以接受聘请,担任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或根据协议担任企业的知识产权总代理人,利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有关商标的各种咨询服务.咨询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如何设计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如何培育驰名商标和利用商标开拓市场,如何利用商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以及一切与商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一名合格的商标代理人,应当以对其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自己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运用到其代理活动,即每一项商权利请求中去.对于主管当局的每一项法律决定,如补正、修正、驳回、有条件的授权等,代理人都应该进行分析,看引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做出的决定是否合法.在向被代理人转达主管当局的这些法律行为时,应当附上代理人自己的意见、看法和主张供被代理人参考,同时还要附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供被代理人选择.对被代理人的要求或主张,也要加以分析,看其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被主管当局认可的可能性……

  2,利用专业知识,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帮助委托人最大限度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代理权利人,取得有利的侵权证据,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主张适当的合法权益,为权利人谋取合法的权益;如果代理被诉侵权方,则不仅需要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去规避风险,还需要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去为委托人争取最大限度的权利.例如,2013年陕西明珠家居产业有限公司咨询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浙江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诉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中,陕西明珠公司为了将著名的海宁皮革引进西安,做了大量的宣传,使用”海宁皮革”的字样,且去浙江海宁招商引资.原告方浙江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此举侵犯其商标权利,且在取证过程中,只是简单询问招商办事人员来海宁的目的,不给陕西明珠公司辩解协商的机会,使得取得的证据对于陕西明珠公司极为不利.陕西明珠公司并无主观侵权故意,且在原告起诉之后,撤掉了相关的”海宁皮革”的标志等.但是陕西明珠公司在接下来的纠纷中处于被动的境地.对此,康信公司法律部的李律师建议:”海宁皮革城”虽然是原告的注册商标的一部分,同时”海宁”是一个地名,且由于皮草市场的发达,海宁有其一定的知名度,正是由于海宁皮草的知名度所产生的吸引力,明珠公司才引进的海宁的皮草生产商和销售商落户西安,进行商业经营, 因此,明珠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合理使用”海宁皮革城”,这是我国《商标法》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规定不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原告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

  进而,原告海宁中国皮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HCLC 海宁中国皮革城(指定颜色)中含有海宁这一地理名称,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本不应获得授权;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其商标的显著部分应该是HCLC 及其指定的颜色,而非”海宁皮革城”文字部分;原告无权禁止他人,包括明珠公司”的合理使用. 且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在特定商标侵权案件中,法官也很难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因此,商标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最高人民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在疑难复杂的商标侵权案件中,企业可以通过鉴定中心要求协助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客户方的代理律师,对于康信公司法律部给出的专业性建议十分满意,作为知识产权代理人,从正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出发,在其授权范围内,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依法实施代理行为,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服务,为客户最大限度的争取权益,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3.现在和将来知识产权代理依然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

  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技术输入国,国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国外先进的技术,然而,企业面对各种各样同时而又良莠不齐的国外技术时并不能很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技术.从专利保护来说,可以通过专利文献库来为企业快速发现适合自己技术现状的技术,因为专利文献库是一个迄今为止收录技术文献最完善同时分类又最详细的数据库.同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各国都有其合作伙伴,通过在当地的合作伙伴进行牵线搭桥,为技术转让提供良好的渠道,并在其中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技术服务,促成技术转让.

  同时,当今的中国又是一个生产大国,被誉为世界工厂.但中国的企业缺乏品牌,在海外缺乏认知,大量利润均被国外掌握品牌资源的企业所攫取.为打破这种局面,中国企业亟需建立自己的品牌,从made in china走向china brand,让各国人民认识中国的产品,中国的企业.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代理可以利用自己了解各国商标法的优势,为中国品牌走出国门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当今的中国还是一个技术生产大国,我们有着世界上最庞大的技术人员,每年有大量的研发投入,每年有大量的技术成果产生.我们的产品在销往世界各地,我们的技术同样需要在产品输出国得到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对各国的专利保护体系均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他们也能为中国企业在外国获得专利保护提供有利的帮助.

  另外,大量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甚至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大量企业迄今为止仍未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例如,经常会有注册商标以后,不去使用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没有建立有效的挖潜机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挖掘制度,把企业的技术产出有效地知识产权化.

  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其国内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立法和知识产权国际谈判中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走出国门的企业在国外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壁垒,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壁垒,例如,在专利授权方面的国内外双重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国内企业的被委托人,处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第一线,能够第一时间感知这个温度.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代理亦可以在知识产权国际谈判中扮演他们应该扮演的角色.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代理的责任重大,也有其重要的价值所在,不只可以为企业在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还可以为企业走上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是中国品牌、中国创造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者:王静怡

  来源:思博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