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后的三重门

  第二重门:撑起最大利益之门

  专利申请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发明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兴衰和发展。如果王永民当年申请专利时能找一个好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好好学学《专利法》,说不定凭借“五笔字型”系列发明的收益,他早成了中国的“比尔·盖茨”了。

  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考试通过率极低,每年的通过率只有10%左右,因此这一考试也被称作知识产权领域的“律考”。可是,在岳泉清看来,“难通过”恰恰说明这一职业的重要性。“可是说专利代理人接手的每一个发明,都直接关系到发明人的切身利益。”

  岳泉清向记者谈及了著名的“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五笔字型侵权案。在他看来,五笔字型侵权案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专利申请一旦出现“漏洞”,会造成巨大影响。五笔字型的发明人王永民具有较强的专利意识,他在《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即1985年4月1日就自己去申请了专利。1992年,王永民的五笔字型获专利授权,但授权的是有221字根的第三版,而当时在社会上流行使用的是198个字根的第四版,这一版他没有申请相关专利便向社会推开了。1993年,王永民起诉中科院东南公司专利侵权,结果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岳泉清说,王永民败诉,其实就败在了他对《专利法》不够了解上。他有较强的专利意识,知道申请专利可以获得“技术垄断权”并给他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却忽略了发明创造在技术改进和深入研究后,是需要再申请专利的,所以闹出了拿第三版的专利权去告别人使用了他第四版发明的笑话。

  “如果王永民当年申请专利时能找一个好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好好学学《专利法》,说不定凭借”五笔字型”系列发明的收益,早成了中国的比尔·盖茨了。”老岳解释道,专利申请是非常讲究“门道”的活儿。比如撰写申请材料,不管是申请专利说明书,还是权利要求书,有一点儿疏漏,都可能导致你专利申请失败或者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打折。尤其是专利申请失败,因为我国的专利制度一方面是用“垄断”鼓励发明创造;另一方面是用“公开”避免相同技术的重复研发,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所以实行的是“先公开后授权”,一旦公开后不予授权,发明人要赔上的是整个专利。

  我国的专利申请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三种。特别是发明专利,价值最大,这个专利一旦转化为较高价值的生产力,即使出现一点儿疏漏,对发明人而言,损失都是惨重的。

  “几年前,我代理过一个药品专利申请。当时对方已经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在初审被驳回后找到我帮他复审。当时,他对药品本身和制作方法都提出了专利申请,但是在第一次提交申请时,在药品成分的限定值范围上出现疏漏,比如药品中有黄芪、杜仲等,他注明的是黄芪2钱、杜仲3钱。其实正确的说明范围应该是几钱到几钱,而且总量加在一起不超过《专利申请审查指南》里对组合物含量的限定。最终导致这个发明稍微被人换个”马甲”,如黄芪改用3钱,哪怕其他成分和含量都不变,也不能算是侵权。”岳泉清说,后来那个委托人,在他的建议下放弃了对药品本身的专利申请,只保留对制作方法的专利保护,虽然专利获得了通过,但是专利价值却损失了一多半。

  “其实,这样的案例在知识产权领域十分常见。”与专利打了多年的交道,让张少军深有体会:一个专利申请的质量,甚至可能关系到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兴衰和发展。“用什么来考验专利代理的质量,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就体现在当你的项目赚了几亿、几十亿的时候,因为专利的保护,不让竞争对手从中取利。”

  张少军说,发明人也可以自己申请专利,但是目前一个现状是我国的很多发明人对《专利法》不甚了解,比如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同时也伴随着义务,获得专利授权后专利拥有人要每年向国家缴纳相应的费用,否则专利权就会自动终止;或把本可以满足专利申请获准条件的发明,自述成《专利法》规定中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如“人机对弈下围棋”的案例;或者把自己的权利要求主张范围设置的过小,权利得不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等。所以,往往个人申请专利没有专利代理人帮助申请的质量好。这也是为什么在实际工作中,专利代理人往往对于初次申请专利的委托人,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撰写申请材料,而是“普法”的缘故。“其实无论是否找代理人协助申请专利,多增加些对《专利法》的了解,对发明人,尤其是企业还是大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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