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新发展

  分会场二专题三围绕“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新发展”展开研讨,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咸胜强主持。

  咸胜强 :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现场是老少云集,咱们今天在这里共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今天的主题,是司法审判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以及诉讼程序的新发展。就这个主题来说,我们有学者、有法官、我也是法官,对此有很多的认识和感慨。首先说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最近几年发展非常快,从目前这个发展的趋势来看,主要是案件管辖、技术发展、执行保全等方面。从案件管辖来看主要是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这个应该说,咱们这是有一个普遍共识的。第二个就是法院三合一探索。从案件的查明事实方面,这也是诉讼程序里非常常见引入了一个技术调查官的制度。这是本质的一个探索。另外我们还做了很多开拓性的尝试。比如说审判委员会专门就一个案件个案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这个也是程序上的一个突破。另外呢,还有一个案件里向学术机构征求专业意见,并将所有的专业意见完整的予以记录,并附在裁判文书里。这是程序例的一个创新和发展。另外在执行和担保方面也有很多的探索和突破,待会儿发言人会有详细的阐述。最后我在这里自我介绍下,我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的咸胜强,大家如果在天津有什么工作上、生活上的问题可以找我,但是我想在这里我应该多向大家学习。因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审判是远远超过我们的,所以我是学习的地方更多。这里我再介绍一个点评人是我的老师潘老师,潘剑锋教授一会他会做专业的精采的点评。另外一位点评人是上海的陈庭长,我的师妹,待会儿还有四位发言人分别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张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自柱,中国政府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长的教授栗峥和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所有限公司高级法律专业陈文煊,下面首先由张剑做主题发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庭长助理张剑主题发言:我明确一下发言的时间是15分钟。首先,谢谢大会给我一个跟大家交流的机会。今天我跟大家交流的内容题目是简化司法审判流程。接着这个今天这个宝贵的机会,介绍我们院长今天今年新探索建立的一个商标申请的案件速审机制,今天发言主要三个部分,第一速审机制是什么,为什么要建立速审机制,以及速审机制运行的情况。首先第一个问题关于速审机制是什么的问题。在目前的审判案件中,很多法院都有速审的机制,我们法院是根据我们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建立了一个我们自己的一个速审机制,目前我们的理解速审机制就是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依法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对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机制。在这里面要强调的一点是速审机制不是一个独立审判程序。有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对此有误解,他们认为速审机制是审理程序筛工作的一个具体流程。首先适用条件的方面,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特点,我们的速审机制是针对权利义务相对明确的驳回案件进行的,目前其他类型的案件暂时没有进行适用。我们目前探索设立速审机制是由四个法官团队组成的速审组,为了满足这个速审组的需要,我们依托目前院里和立案庭的资源,搭建了1+2的速审平台。跟大家解释一下1+2的速审平台,因为我们的服务平台是为了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中,对案件进行集约、快速的处理,节约庭前的时间。目的有两个,第一个是把整体的审理时间缩短,把我们法院内部处理案件的时间缩短;另一方面我们希望更多的时间留给案件审理,留给当事人发表意见。对此,我们想了一些办法建立机制来完善工作。首先我们建立了一个速审服务窗口。最近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的同志应该知道在立案庭的9号窗口。这个诉讼服务窗口,专门设置由我们速审组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此外,我们向原告方面送达进行相关政策程序程序的宣讲,以及对于速审案件进行发送开庭传票的一个渠道。给大家简单介绍运行的具体的情况。第一,首先在立案的环境,刚才也提到我们也如何去缩短在我们程序流转。我们首先做好做到立案和审判的无缝对接。从立案到审判节省中间环节。在当事人在窗口完成所有的立案程序之后,通过内部渠道案件直接专发⑨号窗口。在这个诉审窗口,我们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向原告知诉讼程序,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速审程序的,我们开庭安排的时候在当事人根据之前安排好的法官的时间,按照案件程序,把案件安排了相应的日期开庭,同时按照确定的日期向原告发送传票。也就是说原告在立案的时候就大致了解开庭20天在30天之内。这样可以一方面尽量提升审理的效应,开庭时间和立案时间也随之缩短。另外时间又可以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答辩举证。这个窗口我们还需要做以下几个工作,第一向当事人告知我们速审程序当中不再安排单独证据交换,开庭当日交换证据,节约庭前时间。还有一个提示是根据案例指导制度,当事人如果有案例可以有权向合议庭提交案例。第二提示与本案相关联的案件,不管当事人,或者商标相关乃至于引证商标处于无效撤销当中等等案件产生影响,我们会对当事人告知要求当事人在信息表中了解清楚,并且提交法庭,便于法官在开庭时掌握当事人相关案件的一些情况。另外我们也安排专人进行被告送达,对此进行集约化的处理。每周二四的约定在材料交换室进行材料交换。所以我们速审组的法官是很幸福,我们拿到的案件都是送达完成可以直接开庭。另外,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之后,我们发现双方当事人在准确时都是非常专业。而且双方当事人当庭发表意见,基本没有出现问题。针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也可以更加充分的,更加有针对性的表明自己的法律意见。根据我们实践,当事人对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欢迎,因为过去当事人统一的发表意见,分散不利于当事人发表意见而且有时会有遗漏。

  此外我们还有一个根据我们目前的运行运行的机制进行一个小的探索,就是一个集约化的陪审。因为之前陪审员的运用多是在确定开庭的时候。现在,法官拿到案件开庭时间已经确定,对于陪审员的使用我们提前安排陪审员阅卷,之后集中安排,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意见和作用。

  文书撰写方面 我们探索对于除了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外,其余采取要素式审判。这样提高了案件质量,也要保证案件的审理。为什么要建立诉审机制,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了,确实是为了审理的需要也是工作难题的需要简单介绍运行情况,我们诉审开始于2016年2月25日。根据我们目前的统计,截止到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一共受理了422件案件,审结1037件。我们的案件审计平均实践是103天,截止到目前速审案件进行简单的统计,审理时间仅为47.67天。从数据上直观的感受到审判效率大大提高。今天时间确实是有点超时,非常感谢主持人和大家也给我这个机会,希望大家如果有机会多到我们法院走一走,感受我们的速审机制,当然也希望大家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在完善过程当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栗峥主题发言:首先非常容幸能够参加今天这样一个论坛,在此表示感谢。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活动。知识产权是我大学时候的梦想,现在学的诉讼法也是当下追求两者结合,就是坚持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实现了我的理想。

  所以马云说理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今天的这个主题是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新发展这个主题。如果在15分钟之内要简单的说明我需要选择一个微观的切入。怎么切入我想我需要考虑什么是新发展?怎样找到新发展?需要找到方向。北京知识产权就是旗帜,在全国范围内,很多做法处于前端。我就从简单的大数据,谈我看现在有什么新发展。有两个关健词,一个要从证据开始,证明妨碍就是今天主题不可能绕开这个话题。

  这话题首先我们知道知识产权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诉讼。而诉讼复杂而在于证据复杂。为什么说证据复杂因为出现天然不对等的状态。什么状态呢,掌握核心证据的人往往是侵权人。而真正是需要证据证明的往往是原告,是权利人,这种人自己手上并没有掌握这样的证据。所以出现一种证据上的完全不匹配导致比较大的悬殊。

  这种天然的对调关系给我们的证明带来很大麻烦。为什么这么说?知识产权是一般意义上的诉讼的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这导致而我们真正掌握证据的不愿拿出证据的这个局面。又比如觉得举证责任倒置好,但实践中并没有完全按按照举证责任倒置来,这也要求原告初步的证据举证责任倒置和正置的结合。

  当然大陆法系也有证明妨碍的问题,但是到现在位置也没有说清楚,那么直接拿一套英美的直接解决我们的问题。这就解决了我们法官的证据审查的问题,原告没有证据,被告有证据不拿出。法官对这种局面所做的判决,往往是原告败诉。

  我是知道侵权的四要件需要证明侵害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失多少,获利多少,败诉。虽然我不情愿,但是合法。你看到所有大部分的论证材料基本上我们大部分是认为制度老的好,而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探索。对此,我想谈一下几个方面。在证明妨碍的制度体前下,我们感到明显的是原告的不利。因为原告举不了证据,就无法呈现他受侵害的方面。这样我们就推定原告主张成立,这种做法体现出一棍子落到被告身上。我们算计这样的问题,在法治的推进的情况下,更重要的一点是被告这时候还有一个免死牌。就是所谓的正当理由。我们单纯的改变某种游戏规定并没有太大意义的。我们的意义在于通过改变规则增加证据含量,最核心的如果我们只改变规则没有提升这一点,那么我们的规则仍然是敲在表面上的。

  在知识产权中当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因为被告握有这方面的证据,无论主动还是被动要迫使他拿出证据。我不拿出对我不利的证据我也败诉啊,都败诉两个我都败诉的情况下我一可能不拿出,总不能拿出不利的证据我还胜诉。需要我们明确考虑,我们要建立一个在不拿证据的损失。拿的利益大于不拿的利益。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

  所以我们改革当中,不拿之后给予只是个案,没有长期机制性的机制新要求,你必须实现能够他不拿一定损失更大这样的结果。而我们的立法在法律没有提供给被告这样的要求。那么法官是有风险的,也很有可能法官承担一定风险。

  我举行个例子:怎么要避免一种情况的发生,就是所谓的拿出不利的证据的损失将远远小于不拿出的损失。

  你不妨说原告预估自己的损失是50万,被告实际损失是100万,如果你不拿,法官将判被告支付50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让被告承担拿出的证据判决还要小于50万他才愿意拿出来证据。但是这样法官做不到,不可能拿正义作为代价进行交换。我认为未来解决的方案,真正有价值的是必须法院要要有把真正的杀手锏,因职权调查的权利仅仅我在手上。

  这一点我们还有另外一点简单说一句,就是如果这个信息我们拿不到,我觉得在依靠权利外还可以依靠科技。大数据下原告可能掌握被告的很多细细信息。每个人每个每天的生活打手机或者出行,所有的都可能被记录的。 而一个公司的进行财务记录这些可能成为大数据。大科技和权利两条腿才能实现证据知识产权的增量和证据的增量,才能实现审判提高规则规则。要改革但是故则是改革仅仅是第一步,后面还有第二步和第三步。我希望通过这样的三步走的方式,解决目前知识产权审判的证据困境。谢谢。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法律专家陈文煊主题发言:谢谢非常感谢主办方,非常感谢主持人和各位嘉宾负责,有这样一个机会到这样的一个场合与大家一起分享。刚才几位专家都谈到未来,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大数据还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比较特殊的证据?或者说大数据在运用中,它的证明效应是什么?以及我们的诚信生态体系的建设中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那么,首先是什么是大数据,大家知道这个海量的探索,随着技术的发现我们产生大数据举行一个例子:谷歌通过他对自己的搜索的间能够发现在北美流感到来之前,某一类的搜索词儿呈现一个非常异常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下。谷歌能够仅仅通过他的平台的数据能够比提前5天知道流感马上爆发,从而为我们人民的生命安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所以我们前来现在也有搜索引擎、智慧城市、蚂蚁小贷等。

  像大家看到支付宝里面芝麻分,平时我们交水电费或者其他的,平台这个诚信度或分数的好处体现在贷款中,评分越高贷款额也更高。所以这些数据的积累对我们整个是有用的,这个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再这样的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信用体系本身,对于商家的意义,销售者能够更好的去提高它的销量,通过品级的反馈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整个主体后面的一个诚信度就被前端所定位和描摹。

  那么我们知道现在电子商务整个已经非常复杂和生态体系有提供服务有这么多的主体,怎么让它的各得其所。怎么让我们的纠纷进入到整体呢?

  大家知道在平台上产生纠纷,最后进入法院诉讼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一。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争议和纠纷在前端消化吸收掉。 我们也是希望通过一些机制尽可能减轻法院负担。反过来说一些卖家也会有不诚信的行为,也会有某些所谓的消费者故意给卖家打了差评。

  在这种情况下,这这些权利人为了维持传统的渠道利益,所以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渠道的维护。以后我们就想怎么去解决传统的方式。包括提高证明自己责任的门槛。

  怎样去实现通过规定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我们认为是信用驱动力,我们知道信用是人的行为模式的数据集成。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大数据使得每个主体个人的行为模式真实准确,在大数据之后是信用分层,卖家的大数据分层。

  所以说这里面的问题,回到法律上是证明责任的问题。有大数据以后,这个诚信体系是拉长的了评判的时间、延伸了时间,丰富了维度。这样一个大数据对于之前的行为的一个角度是评判,可以通过保证机制,更合理的确认一直以来讲真话的人,保护好人。

  第二是,对信用记录进行采集和分析。企业或者说平台要建立非常完善充分的内部保护。 所以说我们也觉得说,如果这是一个未来的方向,我们对制度的完善或者说司法有两个期待。第一个期待是说,在法律条文或者成文一个角度来说明确这种第三方平台可以对日常据数记录,并且以合理的方式展示,分析合理划分。明确说这个平台在各方协议有定中建立机制,对信用不同的主体给予不同的配置鼓励这种行为。

  另外是保障也就是说律条文中规定破坏程序,程序新机制,对虚假身份、虚假交易、积累记录、恶意破坏他人信用记录等虚假进行制裁。

  我们是希望说,可以从个案中,从个案把刚才说的时间和空间的纬度拉长拉宽,可以从整个诚信社会的建设的全局和高度看待具体的高度。从证明层次的角度的考虑能够考虑追写这些问题并且以更开放的大数据的新远景。

  谢谢大家!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剑锋点评:谢谢主持人。我想各位都很有感受,也很有收获,我跟大家一样,因为时间上的关系,我直接进入主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研究的情况来谈体会,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因为结合自己的工作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体会来谈,才能能够引起共鸣。

  我觉得,张法官谈的这个问题,他的信息量很大,涉及面很广泛,关于速审制度的整个过程,从立案到判决他一一都涉及到了。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方面的感受:一个是实际与理论相联,特别提到在立案的时候,要有案例的介绍。我觉得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有很大的理论价值,也是涉及诉讼中的判断问题。第二个启发是诉讼制度方面。他特别提到对案件的介绍。这是审判数量和裁判文书质量中涉及的效率与质量的平衡。速审一个突出的特点实际上是说时间上缩短了,裁判文书这种要素化,它的实际上也是提高效率突出重点,从这些角度来上来讲,客观的问题就是效率和质量。如果进行平衡,从案件审理来讲,从最本质的是质量,也就是我们说的公平。以后要考虑比如说可以结合上诉的情况、改判的情况来考量速审效果到底如何,这是对张法官报告的一个思考。

  第二个李法官的报告,李法官提出的问题我觉得很有意义。民事诉讼法新证据也涉及了时间尺度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跟最后我们陈文煊先生谈的问题相同,就是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技术革命产生的这样一种影响。刚才李恩法官谈的关于时间戳的问题。我自己听完之后更多的感觉,就是它实际上跟一般的电子证据的问题存在近似的地方。所以在这个基础上我提出一个建议这个问题进一步挖掘,在时间戳这个方面的研究上它自身的特点有那些,这一点好象挖掘的还不够,这是对第二个报告的评价。

  第三,就是我们栗峥教授。总的评价就是他思路很敏捷,能够讲的很流畅,逻辑性也强,但我听完有这样一个感觉:梦想很美好,但是现实要考量。实际上,他谈的这些想法应该说是很好的想法,但是实际上如何操作,很值得考量。这里头因为时间上关系,很多东西我在这里有不可能很多展开。比如说因为证明制度的核心问题解决的是证明责任的规则问题。这些问题理论上都很值得深究。虽然现在随着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这些问题在逐步深入。但是在理论与实际,理论与制度这样一种连接上,现在做得还很不够。所以我很担心你给法官们描绘了这样很美好的情境,但是在制度构建上,实际中可能会走偏了。这是我比较大的担心。所以我说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操作起来不是很容易。

  第四位报告人陈先生,他的报告给我了我很大的启发。他实际上谈到效益信用与社会诚信大数据的运用。最后涉及到跟知识产权审判相关联的内容。实际上理论上很重大的问题,即责任分配。他希望通过这样大数据的应用,能够建立证明制度,通过这个制度的适用,能够使法官从这这种法律真实,更接近与这样客观真实。这个思路应该说很好的,但是在具体构建上,因为对技术我是外行,但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担心。他谈到两个方面的保障,一个是内部控制,还有一个是谈到制度规则,这方面的保障够不够,本身要做到什么程度?以上就是我对这四个报告人的一个简单的点评,可能是很粗浅的,某些分析也是不适当的,欢迎大家批评。

  谢谢大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庭长陈惠珍点评:谢谢大家。刚才潘教授详细的点评,我也是谈点感受。刚才四位演讲人演讲的内容,我总体的感受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相当紧密。那么第二个感受是,科技与法律的结合也相当紧密。这也是很体现我们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体现本身是集中的体现了科技。那么张剑庭长的演讲,他主要是讲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速审机制方面的实现,可以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当注意制度的新创新。

  在当前审判力量与审判的任务非常悬殊的这样一个情况下,做了这样一个制度创新,而且短期内取得很用成效。这确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且他们刚才在介绍的过程中也体现了他们进行了很实实在在的探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的榜样。我们回去以后要好好学习,那么李自柱庭长他是由时间戳分析入手,谈了电子证据的一个判断规则,那么这个实际上也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时间戳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新的问题,在当前的证据判断的当中,确实是很细节、很新的问题。在知识产权的诉讼当中,确实电子证据是大量的。我们在日常的审判当中经常会碰到很无奈的一些问题。原告提出大量的证据,被告又会提出大量的抗辩,那么尤其是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这个证据可不可以采信。这确实是我们在知识产权审判当中的一个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其实就是像栗峥教授后面说的,这个感受在我们的审判当中,原告的权利保护的运用,结果在审判的时候实际上是主要的焦点好象都在审判原告不是在审判被告。我是也曾经碰到知识产权的律师。他们说打了知识产权的律师说,我们宁愿当做被告的律师。为什么?他们当被告的律师更加轻松。这个说刚才听李庭长介绍时间戳判断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和很好的角度。但是我也有一些担心,会不会形成一个循环的论证,因为你已经取得的证据,以时间出来证明怎么样的情况。这是我在听的过程的一个感受。可能我对技术问题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总体上就是这个问题确实是也给我了我一个很大的启发,

  那么第三是我们的栗峥教授的一个演讲。我觉得给了我耳目一新的感受。确实我们在审判当中,就像我刚才说的这么一个现状。我们法官也感到很无奈。对于证明妨碍规则,实践当中应该说法官内心都是有很强烈的冲动想要适用。但是确定像潘教授说的,这样的规则按照现状的制度框架下其实是有很多限制的,那么栗峥教授说的怎样在实践当中来把这样的规则用好,我觉得一方面我们实践部门的同志要积极探索。

  最后是陈文煊前法官的演讲,我觉得确实是讲得很到位。用大数据来构建我们诚信生态的问题,由于他是前法官,对我们的知识产权诉讼当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可能更加的清楚。那么对他现在的角色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是更重大的课题。,因此他讲的话题应该说更有生命力,那么也是给我们一个思考,就是实践中怎么样真正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咸胜强: 感谢两位嘉宾的精彩点评。咱们作为法律共同体一起坐在这一起,研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价值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刚才大家的讨论和点评有很多的碰撞,可能也有冲突。但是这些不妨碍我们自己回去之后又更深层次的思考。谢谢大家!

  速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审核/谭乃文 摄影/刘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