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认定门槛高 “通知删除”规则难承受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李含

  “通知删除”规则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去适用?对于这一问题,拥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们,或许能够作出最切实的回答。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电商领域的著作权和商标权问题,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都能够解决;而在涉及电子商务专利权纠纷领域,‘通知删除’规则如何运用仍需单独研究。”4月21日,在法治周末报社主办的“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张晓津如是表示。

  “通知删除”规则需兼顾利益平衡

  张晓津介绍,“通知删除规则”最早从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规则衍生而来,在长期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法院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也总结出了统一裁判的指导意见。

  张晓津介绍,早在2012年12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就电子商务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热点问题给出了较为详尽的解释。

  作为首例法院系统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的官方解读,《关于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于“通知删除”规则适用过程中,涉及通知与反通知的具体流程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审判实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而在今年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审理指南”),涉及网络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一步对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

  作为审理指南的亲历者和主要起草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产庭法官、审判员陶钧表示,在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规定上,考虑到电子商务平台的成本以及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审理指南在原则上认为不宜让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承担事先的审查义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所属的行业性质、侵权方式和内容,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的经营能力和信息管理能力,来综合判断。

  “比如对于国家特许经营的行业,或者是消费者注意力极高的高档消费品上,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的注意义务应适当提高,不能与一般日常的消费品划上等号,否则就很难兼顾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网络卖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陶钧说。

  专利领域要考虑社会成本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审判指南中关于网络环境中著作权、商标权保护的部分,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但对于涉及专利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却并无提及。

  是否应当将“通知删除规则”适用到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权纠纷中?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正在正在起草的专利法修订稿草案中,也加入了针对专利侵权发生时,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应当负有“通知删除”义务。

  在张晓津看来,“通知删除”规则在电商领域的专利权保护适用上,应当持审慎对待的态度:“由于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难度较大,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工作人员来说,我们很难苛责其具备技术审查能力和技术判断能力,因而不应赋予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过高的专利侵权审查责任。”

  对于这一观点,陶钧也表示认同。他透露,审判指南中之所以并未涉及到专利权保护的相关内容,有着对制度社会成本合理性的考量。

  “由于专利侵权认定的专业性过高,如果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这套制度所增加的成本,会加重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负担和压力。”陶钧认为。

  此外,陶钧还提到,我国专利申请数量不断攀升,但实际上多数都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真正具有开拓性价值的发明专利数量有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真正有效的专利比例和有效通知的比例究竟是多少,也是我们考虑是审慎设置专利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重要因素。”

  提防“通知删除”成不正当竞争手段

  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恶意投诉现象一直存在,也是长期困扰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的难点之一。

  陶钧坦言,不少所谓的“知识产权蟑螂”或者“知识产权流氓”,会专门选择在特定的节假日,如双十一、圣诞节、春节期间,发送涉及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通知。

  “特别是在专利侵权领域,由于专利侵权的认定较为困难,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往往会下架被投诉侵权商家的相关产品,从而导致竞争对手或者是相应的网络卖家,在产品本应热销的期间无法向消费者展示,造成巨大损失。”陶钧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000931,股吧)法庭庭长李颖表示,目前看来,“通知删除”规则在一些时候被用作商家之间不正当竞争的手段、甚至被一些人作为敲诈勒索的工具,这偏离了法律制度设计的本意。

  李颖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应该鼓励提高权利人向电子商务平台发出侵权“通知”的门槛,需要权利人提供包括相关技术要件比对的结果、是否落入权利人所持有专利权保护范围等内容。

  “在实践中,也有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尝试通过完善通知与反通知程序、要求权利人提供担保或者被投诉商家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来不断摸索‘通知删除’规则运用规范,这一点值得肯定。”李颖介绍。

  李颖建议,可以通过设置价格过滤机制和一些诚信技术分析的方式,加强对电商领域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处理和监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和保险公司合作,引导商户进行投保,商户因售假被投诉的时候,保险公司提高其投保金额,以经济手段来约束不诚信商户。”李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