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中如何做好引证商标的维护?

  来自: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王秀青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商标是品牌载体的重要性,所以即使是很小的刚起步的公司,也会首先考虑将自己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尽早进行商标注册。但却在商标维护过程中,投入的注意力不够。

  名词解释: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引证商标:想要阻止某个商标注册成功时主张权利方用来证明自己已在先申请或注册,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申请在后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涉及驳回复审案件时,审查员认为与审查的商标构成近似的在先商标也被称为引证商标。

  案件举例:

  案例1,A公司在1996-05-02申请了d图形商标,并一直长期使用,在业内积累了很高知名度。因考虑换标,从2003年6月通过讨论决定启用新图形P商标,并在2003-09-23将P商标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申请,同时停止使用了d商标,但d商标仍然有效。A公司发现B公司在2003-07-11申请了与P商标相同的p’商标,并在2005-09-14初审公告。A公司于2005-11-25以原商标法31条“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为理由,对B公司的p’商标提出异议申请,虽然明知p’商标与P商标相同,A公司属于商标抢注行为,但因A公司换标审批需要时间,P商标的申请日2003-09-23却晚于p’商标的2003-07-11。所以只能以最早申请的d商标作为引证商标对p’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理由也是p’商标与A公司在1996-05-22申请并注册成功的d商标近似。

  事实上A公司确实是在得知B公司换标消息后,抢先申请注册了p’商标。A公司换标只是把d商标的图形旋转180度,故p’商标也与d商标高度近似,即使P商标申请时间在后,因为其拥有更早时间存在的d商标,基于对案情的基本情况预判,我们也能推断出p’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异议成功的异议裁定对A公司而言,只是时间问题。

  2009-08-05针对p’的商标异议案件审理完成,商标异议裁定书的结果却是商标局裁定p’商标核准注册,A公司异议失败。理由是A公司在异议申请中引证的d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被注销。

  案例2,甲公司因市场品牌推广需要,决定集中对于公司已经注册成功并长期使用多年的老标更新设计并重新申请注册,同时老标不再投入使用。在老标面临商标续展时,甲公司决定对注册较早的老标放弃续展。但甲公司法务因管理商标较多,没有配套的商标管理工具进行提醒,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就是放弃续展的老标有些是作为异议案件的引证商标存在,在放弃续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同时放弃了这些作为引证商标在正在审理的异议案件中可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甲公司之所以进行异议申请,就是因为被异议商标是模仿自己在先知名商标而进行的抢注,因为商标的高度近似,已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了混淆。

  在异议案件中,甲公司引证在先注册商标就是为了证明抢注人申请的商标在后,与自己在先注册的老标构成近似。基于案件事实推测,甲公司等待异议裁定成功也同样只是时间问题,但却同样因作为引证商标的老标到期未续展而失效。甲公司最后等到的结果也是收到了商标局因为引证商标失效而裁定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的异议裁定。

  因甲公司的新标只是对于老标进行了非显著的修改,故自己已放弃了老标的续展,而新标申请日又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后,非常可惜的是不久后就收到了新标的驳回通知书。虽然后期甲公司也在积极收集老标在先使用而知名的证据,以新的理由对抢注商标提出了争议申请,但到目前甲公司还没有收到自己期望中的争议裁定。本来正常过度的换标行动,却因为对于商标管理的疏忽,导致新标在市场中“裸奔”而面临侵权风险。

  案例分析:

  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商标是品牌载体的重要性,所以即使是很小的刚起步的公司,也会首先考虑将自己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尽早进行商标注册。但却在商标维护过程中,投入的注意力不够。哪个企业也不养“闲人”,案例1中的A公司负责商标工作的是一个兼职岗位,只是负责商标基础业务的处理。在繁忙的对于企业来讲“更重要”的其他工作处理中,没有精力全盘考虑商标整体工作的运营,更没有能力将商标与企业的经营行为相结合,不仅忘了对于老商标的续展工作,又因异议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早已不记得老标作为引证商标的作用存在。

  案例2中的甲公司,虽然由法律部门管理商标工作,但因为企业拥有的商标总量有几百件之多。决定启用新标后,考虑继续维护老标的成本较高,且没有继续使用老标的打算,所以就放弃了对于老标的续展,导致新标在市场中“裸奔”。

  如果上述2个企业的商标管理者能够记得到续展期的商标作为引证商标的意义,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现在很多较大的公司都会拥有成百甚至几千的商标,这么庞大的商标数据,有些企业单靠人脑结合纸件档案进行管理,有些企业建立了word表格进行管理,好一些的企业知道用excel表格进行管理,并建立提醒功能。

  商标注册不仅要经历漫长的审查周期,企业为了建立品牌商誉还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因为疏于管理,一旦商标失效,品牌基础受到损害,可能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面对庞大的商标数据,不仅仅是记得续展期那么简单,所以还有少数对于商标之于企业经营重要性有深刻认识的企业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商标管理系统,运用先进的商标管理工具针对企业拥有的商标建立电子系统档案,规范管理。

  在此建议认为商标对于企业经营有至关重要作用的企业,商标管理者一可以考虑与代理机构合作,进行重要商标的监控与维护;二可以建立适合自己企业的商标管理系统,对于重点商标设置标注,续展时间提醒等功能。比如有的商标管理工具可以建立商标树的功能,实时查看商标的流程节点,宏观查看商标的关联关系,避免漏掉与在审中商标有关联关系的商标维护。运用先进的商标管理工具当然比运用word、excel管理要投入一些费用,但对于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一旦商标管理出现问题,企业损失的一定不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费用。所以商标管理,没有问题一切安好,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也许难以想象。

  如果案例中的企业能够有自己商标管理系统,在决定放弃维护某个商标时,就会收到系统的提示,告知欲放弃的商标是案件中的引证商标,就一定不会出现因为自己忘记或主动放弃引证商标而导致案件败诉的情况。

  一旦轻易放弃了重要商标的续展维护,捶胸顿足也于事无补,貌似看来一个束之高阁的“弃标”就会给商标权利人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故放弃需审慎,维护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