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发布会答记者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请问王闯副庭长,您刚才提到最高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设立这个基地的初衷、意义、目标和未来的工作?

  [王闯]: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创新审判指导方式的一次重要尝试,其目的在于具有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案例指导研究基地的建立,对于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案例指导基地建设的目标是,将基地建成全国知识产权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和案例指导综合服务中心。为此,案例指导基地建设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理论化建设,为完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积累经验。加强开放化建设,注重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信息数据库的开放共享。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在知识产权法院中设立了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怎么选任的技术调查官?它的主要职能、作用是怎样的,和法官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实际的八个多月来的运行中效果怎么样?

  [宿迟]:

  关于调查官,按照全国人大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一个技术调查官室。我院有五个正式的编制员额,到目前为止,这五个正式编制还没有正式向社会招录,但是正在酝酿启动。实际上,我们已经开始采取各种方式使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目前我院探索的技术调查官来源方式有四类:一是正式招录在编人员,目前尚未启动。二是跟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单位协作,选派技术专家到我院交流,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为审判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论证。三是从大学/高校等科研院所聘任专家学者任技术调查官。四是依托专家委员会/或称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可根据案件需要灵活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案,或者由专家团队来讨论技术问题,支持法官的审理工作。

  从工作方式上,我们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探索。目前,由技术调查官撰写并提交技术咨询论证的报告,他的地位就等于是司法辅助人员,为法官解决技术难题。目前我院已经有不少案件有技术调查官的参与。

  [中国日报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从王闯副庭长包括三家知识产权法院都一直在强调案多人少的问题,我想问高法目前的具体措施,或者正在做哪些工作解决这些问题?刚才听到广东法院有回应了,想问一下北京和上海这边在案多人少方面有没有自己的困难,是怎么解决的?另外想问一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吴院长,我看到材料里写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设中英文的微博,不知道其他两家法院愿不愿意尝试开通这种中英文的微博,做全媒体介绍以及外文网站,想问一下吴院长,选择开通中英文网站的想法和原因是什么?

  [王闯]:

  案多人少问题可以说是我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来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这也是现在变得比较严峻的问题。刚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介绍了他们目前受理案件的数量。知产法院是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所以很多司法措施在这些法院中先行先试,主审法官制度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就是其中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国内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多年来整个知产法院包括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数据表明,2008年到2012年平均年增长率是37.6%,什么概念呢?它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增速的5.5倍。知产法院法官员额更少,司法辅助人员更加有限,所以案多人少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刚才我们宿迟院长谈到了,他们的法官员额目前只有30人,但是目前受理案件已经将近7000件。原来我们设计法官员额的时候,北京知产法院,一位主审法官这个团队每年平均完成150件,一年下来也就是4500件,现在大半年的时间已经受理了7000件,到年底将超过1万件,30个员额根本不够。最高法院目前已经或者将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是增加法官员额,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和中央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员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来说,根据每个主审法官每年能完成的案件进行测算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知产法院到底需要多少法官员额,这样来补充目前知产法院需要的审判力量。刚才谈到北京和广州正在进行第二批主审法官的选任工作,因为员额还没有用完,北京只选了22名,广州只选了10名,他们还有相应的员额空置。目前正在加紧进行这项工作。这是第一项措施。

  第二项措施,就是借助外部的资源力量来弥补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目前的体制框架下,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光靠法院自己,还要引入外部的资源,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和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引入外部资源,借助外脑的力量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前不久我们最高法院出台的两项规范性文件,第一项是“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第二项是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规定”。根据这两个规定,人民法院包括知产法院将定期接收在校的法律学生担任实习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来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同时人民法院也定期接收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来参与法律研修工作,这些无形中可以进一步增加外部资源,缓解我们人员不足的问题。北京知产法院已经在实践中这么做了,吸收一些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和专家学者来参加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的服务工作,效果也比较好。

  第三项措施,不能光增加员额,从外部引入资源,我们还要从自身内部方面挖掘潜力,体现在要改革和完善我们知识产权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具体来说,有两项措施可以进一步加强。第一,在繁简分流这块要进一步做好。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写那么长,该长则长,该短则短。对于审判实践中,那些简单的、常见的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体例上做一些创新,可以简单几句话予以结案。只有对于复杂、疑难、新型案件才需要加强说理,从而起到指导作用,这一块可以继续往前推进。第二,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制度优势。去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出台了一个暂行规定,在知产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把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和法官的关系规定的非常明确。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实践中,很多案件为什么审理时间很长呢?有的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主要原因就是涉及到复杂的技术事实的问题。我们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法官没有理工科背景,对于一个专利案件,对于一些商业技术秘密,对于计算机软件这样一个技术性很高的案件,它的技术事实对于法官来说毫无疑问是短板,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点。我们最高法院借鉴了日本、德国、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所以我们要在最高法院或者全国法院包括知产法院都进行技术调查官制度,所以规定说除了三家知产法院,在其他的法院审理技术案件的时候,也可以参照本规定,也可以适用技术调查官,所以我们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也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了。我们通过把技术调查官制度来实行,从而帮助法官解决技术事实的难题问题,这样让我们知产法官将绝大多数的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法律适用问题上,也会相当程度上提高我们的审判效率,提高我们对案多人少问题的解决能力。

  [宿迟]:

  案多人少的问题相当突出。北京法官确实是结案压力很大,他们都平均结出100多件了,回头一看,背后未结案数越来越多,最少的也是200多件,有的最多已经超过300件了,所以一线法官的压力太大了。现在,在北京市委和最高法院坚决的支持下,我们正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必须要增编,增加法官的员额,增加整个司法辅助的员额,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做这项工作,会对案多人少矛盾问题有一定的缓解。但是,知识产权法官员额的增编,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大家知道,我们都是员额制,而且都是经过法官遴选委员会严格精中选精、优中选优地挑出来的,所以要真正选出高素质、高水平、经验丰富的人才,这本身就是很难的事。我们在成立的时候,北京从高院到各级法院都非常支持,把很多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才聚集到我院,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坚持选人用人的高标准,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其次,充分依靠信息技术和各种外部资源同时对内挖潜。就正如刚才王闯副庭长提到的,通过建立专家委员会、建立全国知识产权案例信息的智能集成汇集中心、建立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种方式帮助提高审判质效。

  [吴偕林]:

  关于案多人少的问题,相比较北京和广州,我们上海应该说也存在,但是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因为我们上海原来两个中院的知产案件一年加起来可能就一千多一点,现在八个多月时间,已经超过一千,我估计到今天超过一千一百件了。而我们办案力量来讲,原来两个知识产权庭加起来已经超过30多个人,我们现在30个还没满员,而且主审法官数量只有10个人,除了院庭长以外,包括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都出现了短缺。从我们上海来讲,既要解决人力的不足问题,也要解决研究探索机制改革创新的问题。人力的解决,一方面,我们知产法院是和三中院合署的,编制和三个院统在一起进行核定的。原来铁路中院核定13个机构95个编制,现在我们三个院合在一起只有15个机构160人的编制,整个案件量在增加,但是人员总量还没有同步增加,这需要解决人力的问题。而人力的解决,需要统筹解决,一方面我们和三中院、铁路中院融合解决,另一方面还有分类补充的问题。有的是补充法官的问题,还有要突出解决法官助理或者其他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这个还要借助一些社会力量资源的支持,来帮助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第二个,从机制上来解决,就是我们的诉调对接,案件的多元化解决,多方面、多路径地去推动知识产权争议的有效解决,来缓解我们案多人少暂时难以一下子解决到位的情况,同时也对我们的案件繁简分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一些工作,推动创新的方式,来实现另一种形式的案多人少矛盾问题的解决。

  刚才这位记者提出中英文的问题,我纠正一下,不是中英文的微博,是中英文的互联网站。我们在挂牌当天就开通了中英文网站和官方微博。为什么开通英文网站,这是多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司法公开、展示司法公开形象的重要窗口。我们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率先体现司法改革要求,知识产权审判作为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改革的法院,应该率先落实这个要求。这个要求在信息化时代,通过互联网站的建设,这是个重要的路径。二是案件审理特点的需要。因为我们上海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当事人比较多,特别是涉跨国企业案件比较多,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大概占了案件量的20%以上,所以基于这样一种涉外性程度比较高,通过英文互联网站提供外国当事人了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另外一个考虑,也是加强国际司法交流的重要渠道。因为最高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基地设在上海,我们知识产权法院是承接这样一个基地的工作。既然是国际交流基地,它的国际化、开放性应该是全方位得到展示,这个展示的途径很明显,英文的互联网站是个重要的方式。所以,基于这样三个考虑,我们加强了英文版互联网站建设。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改版当中,根据新的审判形式和司法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同时,我们也考虑这个互联网站建设也是培养提升知产法官国际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的重要路径。我们要让知产法官参与网站的建设,而不是一般的工作建设,从而有利于推动我们知产法官,强化英语水平的提升。

  我们还同步开通繁体版互联网站,主要是面向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宣传。

  [宿迟]:

  我们曾经也研究过,但是现在有点顾不过来,估计可能得明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学习,把英文网站弄起来。

  [吴振]:

  我们的情况和北京类似,但我们已经开通了官方微信,方便交流,多渠道了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