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专利运营比较

  他,是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费雪商学院战略管理学博士,

  他,是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利兹商学院战略和创新创业学终身教授,

  他,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战略管理学访问副教授…

  集这些光环于一身的,是本期访谈的主人公、PIAC2015演讲人——童文锋教授。小圈儿曾经傻傻地以为,博士呀教授啊都是每天在学校各种埋头搞学术、搞科研,但正如童文锋博士所言:“在商学院工作的一个好处就是有机会把研究和实务、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他的生活,比小圈儿想象的有意思多了:他带领团队开展了“专利与知识产权战略,中国的专利版图,中国专利与中国企业的匹配”等独具特色的研究课题;他主导创建的“中国专利数据科研项目”,将中国的专利信息和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以及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信息匹配起来,形成了独特的数据库;他连续两年受美国管理学会邀请,组织并主持“专利专题研讨会”,等等等等…

  能够采访传说中的学霸,小圈儿也是激动地冒泡,但是该提问些什么问题才能不暴露学渣本质,为此可是苦恼了老半天。最终,小圈儿决定还是要代表广大圈友请教童教授对中美专利运营特点、美国创新法案改革、中国经济型人才培养等问题的看法。毕竟,回答这些问题,童教授可是有当之无愧的发言权呢:上海经贸大学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俄亥俄州立大学菲舍尔商学院管理学硕士与管理学博士学位,使他拥有跨文化的教育背景,而在多所世界级名校的任教经历,也使得他以严谨务实的独特视角来回答问题。(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是不是可以自此告别学渣集团了呢?!)欲知童教授答案如何,敬请仔细阅读全文~

  在美国常提到的概念是专利货币化,而中国称之为专利运营,您认为这两种叫法是否反映出中美两国的一些差别?请您介绍下中美专利运营的特点分别是什么。美国专利运营较之于中国起步更早且市场已经非常成熟,对于中国有哪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童文锋教授:专利货币化是中文的翻译,英文是 patentmonetization,这个词在中文里相对应的词就是专利运营。货币化这个词给人感觉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概念,或许反应了国家或政府可能产生的作用和影响。Monetization 这个词在英文里很简单,就是价值获取(capture value)的意思,即一个组织或个人如何从所拥有的专利中获取价值。在学术界我们认为,拥有专利虽然很重要,因为专利能创造价值(create value),但如何能从专利中获取价值(capture value)也是同等重要的,而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研究(如专利市场交易的一些特性,相关的制度及法规等)和实务(如专利运营的商业模式,企业的能力等)相结合。在中国称patent monetization为专利运营我觉得是很贴切的,因为专利运营这个词含有如何运作和整合资源的意思,而这正反映了从专利中获利(capture value)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仅涉及到市场,还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相关的制度及法规、企业的专利战略和能力等。

  在美国,专利运营是一个相对比较成熟的概念。Patent monetization这个词大概诞生在上世纪90年代或更早些。当时IBM、德州仪器(TexasInstrument)等公司,以及后来的高通(Qualcomm),通过许可和出售专利获利颇丰,提升了公司的业绩。比如IBM公司,虽然现在是全世界拥有最多专利的公司(例如,2013年当年,IBM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共获得6809个发明专利授权),但该公司在80年代之前一直不鼓励申请专利。这种现象一直到80年代末才得到改变。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美国80年代初期的专利法改革提升了专利的价值,IBM公司当时的业绩不断下滑,以及IBM公司在研发和专利战略方面做出的一些变革。除了许可和出售专利的方式,从90年代末开始,出现了我们现在常说的专利非实施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y,NPE,也称为patent assertion entity,PAE)。除此之外,其它的专利运营(patent monetization)或专利交易方式还包括传统的专利经纪代理、专利池、双边的专利平台(如线上市场和现场拍卖)、以及所谓的专利聚集者(aggregator,也称为专利聚合体或专利整合公司,代表企业如RPX, AlliedSecurity Trust, 及 Intellectual Ventures)。此外,还有一些其它的商业模式,如专利质押,专利信息搜索和大数据分析,以及专利无效化举证信息等。

  总体来说,美国的专利运营比较成熟,表现为多种商业模式“百花齐放”。顺便一提,有时候我们把从专利中获取价值的途径总结为三个”L”:即License(许可), Leverage(杠杆,指的是把专利作为一种和合作伙伴或竞争对手讨价还价的筹码,尤其在交叉许可中), 和Litigation(诉讼)。虽然不是很全面,但这三个词在一定程度上总结了patent monetization 的几个关键点。

  中国的专利运营和美国比,仍处在起步阶段,但近年发展非常快。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相对较晚,几次比较重要的提升专利价值的法律改革(如2000年专利法的第二次修订)也比美国类似的法律变革(二十世纪80年代初)晚二十年左右。其次,国内企业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一直到最近几年才有实质性的变化,开始真正把专利视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同时,很多公司在制定战略决策时,也开始考虑如何跟专利战略相结合。第三,中国的专利数量最近十来年才开始大量增长。没有一定的专利数量,就难以形成一个有规模的专利市场,数量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第四,中国专利的质量也还处在较低水平,但最近几年有显著提高。有了一些高质量的专利以后,专利交易才可能有利可图,专利运营才可能更有效地进行。总之,最近几年国内专利运营的快速发展跟以上几个方面的提升是分不开的。另外,国家的重视、相关政策的制定、互联网的普及、金融市场的发展、高科技人才海归,以及境内外人员的互动等,都促进了中国专利运营的高速发展。

  美国创新法案改革也引发了中国专利圈对“专利流氓”、专利侵权诉讼的探讨热潮,您怎么看NPE的呢?关于这次改革,美国国内也是褒贬不一,您对本次改革持赞同还是反对的意见呢?16年美国大选,您认为是否会影响创新法案改革的进程及效果?

  童文锋教授:时下美国学术界对美国专利法和NPE的看法大概有两“派”。第一派,以法律学者为主,他们对NPE的看法比较负面。他们认为,最近十来年美国专利诉讼的大量增加有相当大的部分是NPE提出的,这些诉讼对美国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和个体发明人的创新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些学者于今年3月份联名写了一封信给美国国会,呼吁对目前的专利法进行改革。另一派,以管理学者和部分经济学家为主,对NPE的态度比较温和(有些学者比如加州伯克利大学的DavidTeece教授,甚至批评奥巴马近期对NPE的评价,认为奥巴马对NPE的批评是过头的)。他们对NPE的研究更多是在商业模式和专利运营方面,认为NPE对“专利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起到了调节作用,能帮助提升专利市场的效率,比如NPE能帮助小企业和个体发明人在专利市场交易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如中介、协调、与专利买方对接等)。但最近一两年,总体风向有所转变,对NPE的批评越来越多,批评者包括一些原来对NPE比较温和的专家学者。

  我个人认为对待NPE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经济学理论出发,NPE是一种专利中介(patent intermediary)。专利市场存在“低效率”(inefficient)和“流动性差”(illiquid)的特征,因为专利和其它的无形资产有很大的区别:比如专利这种无形资产非常难定价(一个专利的价值取决于其跟其它哪些专利组合在一起应用,也取决于由哪个公司来应用这个专利),专利市场的买卖双方都面临很高的搜索成本,以及专利交易通常在诉讼的阴影下进行。这些“专利市场失灵”的问题对个体发明人和小企业尤其显著。然而,个体发明人和小企业所持有的专利数量非常之多,他们都希望能够参与专利市场交易,并从中获利。所以专利中介,包括NPE,对提升专利市场效率、改变市场失灵的情况是有一定帮助的。

  但很多NPE的做法和一般的专利中介不一样。比如NPE通常都是机会主义者,他们经常“打埋伏”,即等到他们的目标企业做出了重大的投资后再出击进行专利侵权诉讼。此外,他们经常向多家目标企业同时发起“骚扰性诉讼”,诱使这些企业庭外和解,让每家企业支付小额赔偿(但加起来的总额会很高)。这些做法不但不会提高专利市场的有效性,反而会对专利市场造成伤害,并鼓励市场参与者以一种不正当的心态去参与专利交易。

  但另一个相关问题是,怎么样来定义NPE呢?专利聚集者算NPE吗(比如RPX公开宣布不会以牟利目的进行专利侵权诉讼)?那些买其他中小企业专利的大公司(这些公司有时也靠许可或诉讼来从专利中获利)算NPE吗?这说明对NPE要以“合理法则”(rule of reason)来看待,而不能对所有NPE一刀切。

  总体来说,在NPE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多的数据和实证研究结果才能知道NPE对创新(以及科技创业)的影响是什么,它们在哪些产业或哪些应用范围的影响更大。这也是我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工作之一,希望将来有机会跟大家分享研究成果。

  最后,关于16年美国大选对创新法案改革进程的影响,我估计大选后,美国国会可能会进一步考虑对专利法改革进行讨论(学界和业界都对国会表现出这种愿望),但具体时间不好预测,应该在大选之后一段时间。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现在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在美国政府(商务部)中的地位在不断提高,整个团队在扩大,人员配置也在加强。同时,USPTO的研究在近年也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实力很强,他们跟学界和业界的互动也很频繁,对学界和业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很多人印象中,学经济、管理的人都会进入企业,而您却坚守在学术的道路,您做这一选择的原因何在?又是什么契机让您踏入知识产权这一领域的呢?

  童文锋教授:学经济和管理的人进入企业工作的机会很多,进入高校做学术研究和教学的也不少。在商学院工作的一个好处就是有机会把研究和实务、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这种机会来源于研究“接地气”的议题、MBA/EMBA教学、以及和企业界的互动,而这种机会在其它社会科学相对比较少。正因为如此,在商学院工作能有机会对管理实务有一些更全面的认识,并进行一些系统性的总结和前瞻性的分析,甚至对实务和政策提出一些指导或产生一些影响。我想这可能也是在商学院工作的教授的共同期望吧。

  我是研究企业战略管理的。在战略管理领域,我们经常谈到一个公司不仅仅要懂得如何创造价值(createvalue),还要知道如何获取价值(capture value)。拥有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权,是保护一个公司的知识和技术、帮助公司从中获取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所以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此外,企业战略关注如何创造和维持竞争优势,而在二十一世纪,竞争优势越来越依赖于拥有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升级与更新。所以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企业战略学者的重视。

  作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管理学的访问教授,由于两者在教育模式、教学性质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您的教学感受是否也有所不同?您怎样评价中国未来的知识产权新生代。

  童文锋教授:是的,这两所商学院在您所说的这几个方面有不少差异。但两者作为中国最成功的商学院,他们也有很多相同点,比如两者的愿景都是培养中国新一代的商业领袖,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两者都有中国顶级的教授和学员;两者都重视研究和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在教学方面,一个比较大的区别是北大光华的课程项目比较全面,拥有从本科到MBA、到EMBA/高管、到博士的各种项目,而长江商学院主要聚焦在MBA、EMBA、以及高管层面。所以二者所要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能力会有所不同。

  这是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者的黄金时代。一方面,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日益深刻的认识,并不断加强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对知识产权有很高的诉求,希望把企业战略和专利战略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这种大势下,知识产权工作者能发挥很大作用。对于未来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培养,我的希望是他们不仅仅需要相关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了解一些商业基础知识,包括企业战略和一些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这样他们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就会有更全面的观点和做法。

  在今年的中国专利信息年会上,您将在分论坛2“专利运营”做主持人并演讲,希望您谈一下对PIAC2015的展望或者说期待吧。

  童文锋博士:我关注中国专利信息年会已经有几年了,今年很荣幸有机会作为主持人和演讲嘉宾参加此次会议。中国专利信息年会是一个高水准的会议,也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会议。这样一个囊括政府官员、商业领袖和专家学者组织的高端会议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少有的。除了专利运营,我个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战略的分论坛也非常感兴趣,期待能和更多的与会者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