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微信公众号:”1人原创,99人抄袭” 缘只为抄成”大号”挣钞票?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 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自家稿件而道歉……”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自媒体,腾讯自家的媒体也是盗版的受害者。腾讯”大家”以签约方式买断优秀作品版权,首年投入近2000万元,但也因内容精良,文章被抄得遍地开花。”一个月平均有30至40位‘大家’作者投诉文章被盗用。”腾讯”大家”副总编贾永莉说。
当记者在一个公众号原创者群里抛出”列出抄袭你们的公众号名字”的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不用列,把我们排除了,其他都是抄袭的。
真有这么严重吗?记者随机查阅了微信热门榜中的文章,发现不署名、不标注来源就转发的公众号成百上千。
也许,互联网时代的读者不禁要问:有必要那么在乎版权吗?
互联网分析机构”企鹅智库”曾指出:80%的用户从朋友圈中获取订阅号文章,而非自己从订阅号内筛选。这样的用户习惯,让依靠抄袭积累巨大用户基数的”大号”更容易吸引订户。
就在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选择性忽略抄袭问题的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
来自多家公关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
在微信平台上,抄袭者正在吸吮着原创者的血汗,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创者的生存空间又有多少呢?
微信,你真的拿”抄袭”没办法?
一个因为知识免费分享而兴盛的平台,却因为”好文章不问出处”的潜规则让无数原创者寒心,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信息平台,应当如何对待知识产权?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来说明,微信平台在明 知和应知的情况下,如及时撤销存在侵权的内容则没有责任;若接到举报依然不及时撤销,则会附有连带责任。”法律意义上的‘及时’一般被认定为48小时,而 一旦举报的内容紧急则应将‘及时’限定在24小时以内。“杨立新说,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运营平台之一,微信面对海量信息和举报,认定侵权和处理举报的确存在一定困难,但这并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微信收获了足够的用户量和知名度,那么在海量信息到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责任也应相应跟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
”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是不能呢,还是不为呢?”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提问。
原创者:面对”李鬼”,只能一声叹息
近日,首批广告亮相微信朋友圈引发不小的轰动,同时也让微信营销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同时引人关注的一个现象,便是朋友圈内转发的公众号内容抄袭横行。
”被抄袭也只能跟微信上的大号较真,小号还巴不得你曝光它,增加知名度呢。””野马财经联盟”的发起人李晓晔说出了原创者维权的现状。
原创类机构也试图以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被侵权者从抄袭者那里讨回公道并非难事,但困难就在上法庭之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枫说:”现有的法律程序对维权方来说并不有利,程序要求举证方需要在第一时间将全部侵权证据到公证处实时公证,否则一旦抄袭方删除证据,即使你有截图等证据也难以起诉。”
面对日益猖獗的微信抄袭,姚克枫认为,原创者可以通过结成联盟共同维权来降低成本,或是把所有版权直接授权给律师的方式进行维权。
”但是最关键的还要看微信平台是否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腾讯辩解:已采取措施
腾讯当晚发表声明回应,称已经推出”原创声明”保护机制。据港媒评论,这是近期继工商系统对阿里系电商平台的商品”打假”后,官方对又一科技巨头的”产品打假”行动。
微信回应如下:”新华社的小伙伴发了三篇文章,说微信公众平台上的抄袭现象。说得好,抄袭的确是人神共愤,是对原创作者无耻的偷窃行为。微信作为平台,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微信团队回应,1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原创声明”功能,申请了原创声明的文章群发成功后,微信的原创声明系统会对其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转发时,系统会自动标明出处。
港媒评论:官方又一次产品打假
这是近期继工商系统对阿里系电商平台的商品”打假”后,官方对又一科技巨头的”产品打假”行动。
每日新报:知识莫要”山寨” 好文章须问出处
打开手机,进入微信,点开朋友圈,看看好友们发了什么新动态,再打开订阅的公众号,查看推送的信息中有没有吸引人的好文章……如今,微信在改变人们即时通信方式的同时,也在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阅读习惯,甚至有相当多的人每天的阅读内容全部来自于微信,好友分享、朋友圈、订阅号,好看的内容仿佛看都看不过来。可是,在你享受着免费的精神食粮、一次次点击转发的时候,是否想到过那些优质内容有多少是原创作品,其中多少是有心或无心的抄袭?
有人说,”1人原创,99人抄袭”是现如今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一些备受追捧的专栏原创作者在笔耕不辍的同时,却时时遭受着被其他微信公众号抄袭的困扰,而且文章内容越是精良,被抄的现象就越严重,在微信热门榜的文章中不署名、不标注来源就转发的公众号可以说成百上千。在崇尚”转发也是一种美德”的气氛当中,很多用户也认为公众号中发布的文章原创与否似乎不那么重要,尤其是那些能够”集百家所长”的微信”大号”,常常轻而易举地用他们从各处”采集”来的文章吸引用户的眼球,嫁接自己的小广告,却丝毫不会因抄袭行为而引来阅读者的反感。这样一来,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但抄袭者不以为然,运营平台不管不顾,阅读者不问出处,如此的”三不”,无形中变成了对那些优质内容原创者劳动的漠视,更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集体侵害,让无数原创者真的寒了心。
或许我们该问,除了被侵权的原创者,为什么人们普遍对微信中的抄袭行为表现得不怎么敏感呢?实际上,当这种”拿来主义”的思维方式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时候,是否侵害知识产权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被排斥在视野之外了。试问,连埃及狮身人面像都能同等大小”山寨”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抄一篇文章又算得了什么呢?
然而,在微信抄袭大行其道背后作祟的正是这种”山寨思维”,它其实是创新思维缺失的必然产物,其偷走的不仅仅是原创者的劳动成果,也在逐渐浇灭原创者的创作热情,让本来就十分缺乏的优质内容在未来可能面临更加捉襟见肘的窘境。试想,如果付出劳动却落得”为他人作嫁衣裳”,那么微信中的优质内容也会变得越来越少,当到处都是你抄我、我抄他的雷同内容时,我们或许真的无法对微信有更多热情了。所以,真心希望微信运营平台负起管理渠道的职责,建立合理的规则体系,加强对抄袭行为的追责,同时期待6亿微信用户都能参与到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中,好文章须问出处,一同营造”支持原创”的社会氛围,让我们能读到越来越多更加丰富的优质内容,和微信一起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