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常见源代码鉴定及相关案例

  来源:广东安证鉴定所

  一、计算机软件一致性检验

  案情一:据委托人深圳市某兴科技有限公司叙述,为查明深圳某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深圳市某兴科技有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案。特委托我所对深圳某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AOI设备“XXX-680D”所使用的软件与深圳市某兴科技有限公司AOI设备“XXX-A410”所使用的软件一致性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

  1、两台“XXX-680D”光学检测设备配套软件的比对结果:

  1)两套光学检测设备配套软件检验到的功能主子菜单相同。

  2)两套光学检测设备主要的1个执行程序和3个动态链接库程序的MD5值相同,即这两套设备的主要软件相同,见表一。

  2、“XXX-680D”光学检测设备的配套软件与“XXX-A410”光学检测设备配套软件的比对结果:

  1)两套光学检测设备配套软件检验到的功能主子菜单相同。双方软件仅主界面logo图标和版权信息不同。

  2)“XXX-680D”光学检测设备有3个动态链接库文件与“XXX-A410”光学检测设备的3个动态链接库文件相同,见表二。

  案情二:

  据委托人南山某派出所民警称,受害人公司员工陈某其职权,对公司自主研发的门禁产品的源代码进行非法拷贝,并且在互联网兜售其非法拷贝的源代码。警方查扣了犯罪嫌疑人的计算机,现委托我方鉴定电脑中是否存有受害人公司的代码,并且对代码进行一致性比对。

  鉴定结果:

  1、在嫌疑人电脑中提取出疑似涉案的C代码文件89份。

  2、将犯罪嫌疑人电脑中的89份源代码文件与委托人提交的源代码文件进行代码一致性比对,相似度为100.00%。

  案情三:2012年4月宝安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李XX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据委托人宝安区公安分局某办案民警称,该公司员工李XX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产品部的同事合谋,将公司一些废旧的产品带出公司,并且进行翻新等一系列的措施,再将这些废旧的设备专卖给代理商,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现公安局委托我方对扣押产品芯片中的程序与受害人提供的芯片中的程序进行一次性比对。

  鉴定结果:

  1、在送检的产品芯片中提取出一份执行代码。

  2、将犯罪嫌疑人产品芯片中的代码与委托人提交的芯片中的执行码进行一致性比对,相似度为100.00%。

  案情四:2012年3月南山某公司员工XXX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据委托人南山公安某派出所民警称,该公司员工XXX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自主研发的工控产品的源代码,并且内外勾结,将代码发给同伙进行批量生产。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计算机中有涉案的文件,特委托我方对程序代码相关证据进行固定。

  鉴定结果:

  1、在嫌疑人电脑中提取出疑似涉案的316份汇编代码文件。

  2、将犯罪嫌疑人电脑中的316份汇编代码文件与委托人提交的汇编代码文件进行代码一致性比对,相似度为91.23%。

  二、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程序的功能,关联性

  案情:据委托方深圳市公安局XX分局叙述,为查明神XX海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特委托我所对送检U盘中的源代码程序与平板电脑中的微系列软件的apk的关联性进行鉴定,分析送检U盘中的源代码程序的功能。

  检验结果:

  1、检验出平板电脑中有12个微系列软件:“微X友”、“微X友无验证”、“微XX友”、“微XX友无验证”、“微XXX友”、“微XXX友无验证”、“微XXXX聊”、“微XXXX聊分组发”、“微XXXXX聊”、“微XXXXXX粉”、“微XXXXXXX赞”和“微XXXXXXXX备”。12个微系列软件功能检验情况如下:

  1) “微X友”可对任意地理位置为中心的周边微信号实现自动检测和发送消息。

  2) “微X友无验证”可对任意地理位置为中心的周边微信号实现自动查看微信用户的详细信息。

  3) “微XX友”、“微XX友无验证”、“微XXX友”、“微XXX友无验证”、“微XXXX聊”、“微XXXX聊分组发”、“微XXXXX聊”、“微XXXXX粉”、“微XXXXX赞”和“微XXXXXX备”无法正常工作。

  4) “微X友”必须结合微信才能正常使用。

  2、通过反编译平板电脑中上述软件的APK,发现其源代码的中文字符串和逻辑判断语句与优盘源代码的中文字符串和逻辑判断语句有相同点。

  3、在优盘的源代码中检出11个微系列软件:“微X友”、“微X友无验证”、“微XX友”、“微XX友无验证”、“微XXX友”、“微XXX友无验证”、“微XXXX聊”、“微XXXX聊分组发”、“微XXXXX聊”、“微XXXXXX粉”和“微XXXXXXX赞”的源代码。通过分析其源代码,可得出这些源代码具有实现对微信软件进行自动化的批量操作功能。

  三、计算机软件二进制文件比对

  案情:据委托人深圳市XX实业有限公司叙述,为查明深圳市XX实业有限公司XX电池产品被侵权案,特委托我所对下列四项:

  1、光盘中“XX云文件”文件夹的“VirXXXtery_1.1.exe”和“X文件”文件夹的“XX电池_1.1.2.exe”进行二进制文件比对。

  2、比对两者之间的界面相同度。

  3、比对检验两者之间界面的操作功能相同性。

  4、比对两者之间界面的操作方法相同性。

  检验结果:

  1、在送检光盘的“XX云文件”文件夹中检出的“VirXXXtery_1.1.exe”,在“X文件”文件夹中检出“XX电池_1.1.2.exe”。两个文件及两个文件的MD5值见附件四。

  2、经比对,“VirXXXtery_1.1.exe”文件大小为258,139字节,“XX电池_1.1.2.exe”文件大小为262,231字节;双方相同字节数有257,095字节,双方相同字节占“VirXXXtery_1.1.exe”总字节的99.59%,占“XX电池_1.1.2.exe”总字节的98.04%。

  3、“VirXXXtery_1.1.exe”与“XX电池_1.1.2.exe”主菜单和子菜单的名称及数量一致,但双方主菜单“关于[A]…”显示的软件版权及版本信息不同。

  双方工具栏均位于应用程序界面的左边,工具栏中使用的控件类型、控件的标题名均一致。“VirXXXtery_1.1.exe”的程序标题显示为“VirXXXttery V1.00”,“XX电池_1.1.2.exe” 的程序标题显示为“瑞XX电池控制系统软件V3.0”,双方程序标题显示不一致。

  4、“VirXXXtery_1.1.exe”和“XX电池_1.1.2.exe”均可设置XX电池的电压电流、控制XX电池的LED闪烁和设置XX电池过流警报。

  5、“VirXXXtery_1.1.exe”和“XX电池_1.1.2.exe”设置XX电池的电压电流、控制XX电池的LED闪烁和设置XX电池过流警报的操作方法均一致。

  四、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比对

  案情一:2011年3月2日16时许,我市公安局在XX电信IDC机房中查获一台服务器,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嫌疑人XXX。于2012年3月5日委托我鉴定所对扣押的电脑硬盘中游戏服务端程序与XXX数码有限公司提供的游戏服务端程序进行统一性鉴定。

  鉴定结果:

  1、在送检的电脑中检验出XX游戏的游戏服务端程序。

  2、将犯罪嫌疑人电脑中的游戏服务端程序与委托人提交的游戏服务端程序进行代码一致性比对,相似度为90.20%。

  案情二:2007年2月某公司因为离职员工XXX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据委托人称,离职员工XXX跳槽到其他公司后,利用该公司技术资料进行开发类似产品,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计算机中有涉案的文件,特委托我方对程序代码相关证据进行固定。

  鉴定结果:

  1、本案所涉的26个文件,在TCL笔记本电脑中均未见存在。

  2、本案所涉的26个文件二进制代码与某公司对应的文件的二进制代码相同率在98.2%,其中有8个文件二进制代码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