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田:王老吉纠纷影响远超知识产权领域

  导读:“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似两家为一个包装装潢支配权的归属而争讼,实则为背后牵动的巨大财产利益而争。我认为,对这个纠纷的解决,关系重大,这是对我们法治水平的一个考验。纠纷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对认识和判断我国的法治状况具有很大意义。”

  记者:加多宝和广药之争,从商标许可合同到包装装潢,从仲裁到诉讼,从笔墨臧否到肢体冲突,持续不断,愈演愈烈,已经引起社会舆论与公众的极大关注,事情也由两家企业的法律是非和经济得失,演变为一个公共事件。有学者说这一事件是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活教材”,您认为关注和探讨此类案件意义何在?

  刘春田: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似两家为一个包装装潢支配权的归属而争讼,实则为背后牵动的巨大财产利益而争。我认为,对这个纠纷的解决,关系重大,这是对我们法治水平的一个考验。纠纷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对认识和判断我国的法治状况具有很大意义。

  它的影响远远超出知识产权领域,关乎我们的国民和企业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道德、法律环境中生存的,关系到我们要不要尊重公平、平等、诚信的伦理,要不要尊重创造成果和劳动成果,要不要保障交易安全,要不要尊重和保护用正当合法手段获取的财产,要不要在我们的国家建立起一个理性、健康、和谐、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经济体的一系列大问题。

  对法学工作者而言,与其说关心案件当事人的成败与得失,不如说更关心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走向。

  记者:今年以来,从苹果和唯冠的诉讼,到”乔丹”事件,再到”王老吉”纠纷,有关知识产权案件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从这几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如何?

  刘春田:通过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我们的企业总体上对知识产权这种新型财产还欠缺足够的认识和实践经验,所具备的知识不足以应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有的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与文化建设不足,市场规则和法治意识淡薄,在取财手段上忽视道德准则。

  用不正当行为获取财富既是对法治的破坏,也造成对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破坏,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对此,如果不能通过司法予以纠正,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很难建立起来。

  此外,这些案例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的状况,也折射出国民和企业对财产权的态度,这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

  记者:您曾在一次会议上说过,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应当扎根中国实践,这种扎根中国的实践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刘春田: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和现代性相互融合的产物。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制度是工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工业社会,便没有知识产权。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仍然与发达国家有本质的区别。目前,我国制造业规模巨大,有一部分经济进入高新技术领域,但是13亿人口中仍有半数处于农业社会。因此,我们还没有完全做好迎接作为工业社会才有的新财富——知识产权的准备。这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还不尽如人意的根本原因。

  源于此,中国知识产权的研究,必须扎根于中国的实践。必须看到,中国的经济、社会要想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经济是唯一的出路。为此,在立足中国实践的同时,必须时时关注外部世界的发展,才能跟上、赶上人类前进的脚步。(记者 范传贵)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