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

  分会场二专题二围绕“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展开研讨,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主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庭长杜长辉主题发言: 我就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跟大家作下分享。邹碧华法官是法治的燃灯者,14年,他在工作中去世了,它的去世引发了在共同体层面的闪亮的火花。业界对邹法官的评价很高,尤其来自律师界的朋友,一方面说是燃灯者,之所以对他有这样的评价,是因为他到上海高院一直在在用共同体的精神推动着司法改革,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以生命为代价追求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他认为,在改革当中,对共同体仅仅有一个定程的制度设定是不足够的,需要一些技术平台,和流程平台,在上海推出的律师服务平台体现了这些内容,赢得了律师界最高的敬意和尊重。有人刚才讲,他提出了一个时代的主题,但是因为他匆匆的走了,也把没完成的题目留下了,今天我讲的内容,职权法院,四位一体,也在推动同一件事情,推动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知识产权本身来讲,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有两个使命,一个是改革的先行者,探索经验,另外一个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者,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知识产权法院来推动这个事情,具备了一些天然的要素。这个共同体的推进,如果离开一定的环境和一定的因素,有些时候还会回归到看客的命运。我们目前知识产权法律届是专业职业化的群体,我们这么多职业的群体,能够汇集到这里,有一些大致的相同的表达,都渴望被尊重,平等的去参与,去追求这种法律的稳定性,比如裁判的稳定,裁判标准的一致,需要有共同的职业准则和标准,共同的利益和价值。上面说的案例指导制度是我们共同体的一个载体,是一个整体共同构建的一个灵魂。另外一个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志愿者的平台是不同群体互动的一个平台,这个机制不管从哪个方位推进,它的重点是保障。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志愿者的平台,去年的4月19日,我们成立了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在知识产权联合会。通过这个平台,各职业能够有一定的融合,我们第一个平台,目前有25个各高校法学院的学生,在三个岗位上参与我们诉讼服务,进入我们的审判团队。再好的顶层设计,如果没有一个诉讼权利的保障,这些都无法落地。邹碧华之所以赢得律师界的尊重是因为把相关权利的启动权,交给了律师和当事人。最后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做得一些事情,都有一个愿景,可能通过我们的论坛,大家对这里面的内容还会提出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有一些共同的历练,只要我们有一些行动,所以副院长讲,知产法院要发挥司法主导的作用,我们相信法治共同体的明天会更美好。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法官吴盈喆主题发言:谢谢宋院长,谢谢各位专家来宾,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从一名普通知识产权法官的视角谈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对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大家不陌生,对于概念的含义有不同的释义,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共同体系的一个分支。成员之间相互独立,又具有共性,大家以共同的角色和方式,为知识产权法律事业进行的努力,这种努力建立在对某一起案件的处理当中,也体现在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法律原理的阐释当中。每位成员对法律共同体建设有共同的思考,今天我从普通的知识产权法官角度谈自己的感受,我从三个方面谈一下。第一个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需要增强法律共同体更多精神层面的共同感。在生活中,大家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各自为政,相互对立。大家讲到共同体建设都会讲到相关的例子,大家总会觉得,这种事情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发生,我对我自己而言,在我的从业经历之中,非常幸运的,我碰到的律师都是友好的、宽容的,我曾经碰到律师给我整理好国内外参考案例,我也碰到律师提供给我整理好的知识产权办案指南,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法律共同体成员为了要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需要我们成员之间形成一定的认同感,互相尊重和理解各自的工作,尽可能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进行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上的交流。不仅在案件处理中做到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合理的解决纠纷,而且在法律的体系建设、队伍建设中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这样共同体成员才能相互融入法律共同体的这个大家庭当中。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需要相互独立,彼此尊重,法律共同体之中律师和法官的交集最普遍最集中,每一起案件都有律师的参与,法官和律师都有相对的法律认知和习惯,但是法官是中立者和裁决者,律师代表一方的利益。二是相互学习,良性互动。由于新类型案件多、案件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知识产权的案件是最早在互联网的上公开的,一个案件的处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公开,对我而言我不敢有任何懈怠,任何新类型的案件都推动我往前走。知识产权法律人的圈子非常小,法律共同体之间要良性互动,保持一定的度,处理好案内案外的关系。三是相互信任,互相沟通,推动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任,构建公开沟通和谐的环境,出台相关的规定把共同体成员法官和律师置于相互监督的情况中。我们上海法院推出的律师网上服务平台既是给律师提供便利的平台也是监督的平台。因为律师可以对法官的办案进行监督。第三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的建设需要融入每一天的庭审过程中。从法官的角度而言,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需要将共同体建设融入到每一次的案例当中,庭审和裁判文书是法官综合水平的体现,是法院树立司法公正权威的重要载体。作为庭审进程主导者和庭审结论裁判者的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既是一项需要具备的司法能力,也是一门需要总结提炼的技术。最终展示在法官面前是经过代理人整理的第二手资料,代理人更接近案件的事实,也更了解当事人有什么证据证明其主张。法官和代理人需要进行精心的庭前准备,法官应该理清案件的处理工作,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在庭审中认真听取代理人的意见,给代理人发表法律意见的机会。代理人需要展示案件的事实和焦点,对法律的事实充分发表意见。今天这个专题的研讨会也正好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的最好的形势,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需要整个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共同完成的事业,每个共同体成员是不可替代的,不仅需要司法机关来推动,也需要法学学者和所有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参与,我们各司其职,开拓进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共同努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的建设。谢谢大家。

  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普翔:大家下午好,我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题目叫《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共同体的建设》。我想从个人的经历、个人对共同体的认识出发谈谈共同体的建设是什么情况。在法院工作的11年里我感受到的法院共同体,感受到的好处是畅捷的交流,没有顾忌,不好的是小圈子盛行,这种交流起来没有达到我们追求的理想意义上的共同体的交流。同时在过去的年代还有一个问题造成大家的顾忌,在同事和同学之外的群体会回避和他的交流,因为不想和他的交流让其产生误解,这造成很难突破小圈子的障碍。大家对共同的问题就不会形成相互的认识,会产生很多的问题。总的而言,过去我感受共同体没有真正的形成,形成可能性越来越小,看不到希望。我想每个人手机里都有微信,新技术时代下的社交工具会使以前不交流的人开始交流,意味着通过技术手段实际上解决了过去存在的一些困难,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共同体的成员开始交流,交流一些我们所关注的共同的内容。另外随着技术的发展,不单单是满足社交工具的交流,可能会有新的工具,比如知识产权圈里多数人看的知识产权保障工具。它从普通交流平台向专业化交流平台引进,大家交流,碰撞思想、价值观。我认为共同体的关系和共同体的内容应该是君子和而不同,我们相互之间的交流是和谐友善的,但是不会随便沟通观点。共同体有时候会产生一些误会,共同体的人需不需要有共同的看法和判断。君子和而不同的层次和要比同高,这个和是在观点不同的场景下和谐的相处,只有这样共同体的群体在交流中才能有各自的价值和定位,才有各自的碰撞。我认为不同的价值更大,知道不同之处是什么,才能顺利的解决掉案子。

  中国专利(香港)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吴玉和主题发言:作为一个专利代理人,我分享更多的是从专利的角度来谈共同体的建设。我跟大家分享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专利法律共同体的初步形成。二、专利法律共同体的个人体验。三、专利法律共同体的境外参考。四、专利法律共同体的愿景。首先关于专利制度创设,79年决定建立专利制度时八人专家小组是由学界和政府官员作为专家组成专业小组来进行专利法的起草,同时国家科委组织人才队伍建设。1992年,最高院院长任建新,外国官员、代理机构成员和前总理相聚在中国贸促会谈论一些大事。2010年7月北京高院修订专利侵权判定标准。2013年7月30日,“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法律问题研讨会”是共同体的一个努力。最新的大家谈论最多的是去年9月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实行机制研讨会”。刚才我讲的是立法方面共同体的努力。下面我介绍一下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的概况。中国和美国在立法方面有相似之处,美国知识产权协会本身成员由政府官员、学者、法院法官组成,所以他们在立法过程中对本国的立法和修法有推动作用。回到咱们国家,咱们国家对法律共同体起到的作用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法律共同体之间,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之下,要以君子坦荡荡的情怀来为知识产权事业做奉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国进点评: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要引领整个与社会发展因素有关的工作,所以更有条件去要求自己,就像刚才法官讲的几个关系,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用君子的行为把法律共同体行为建设好,这是我个人的一点感受,谢谢大家。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武双点评:非常感谢,今天讨论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而且确实它的现实必要性非常强。不管是物权还是债权,都是有形物的纠纷,知识产权不一样,它的事实你要去厘清就很难了,规则你去理解就更难了。在法律从业人员不是律师还是检察官,还是行政执法人员,还是法官,还是其他的代理人,我们都要共同协作才能完成一件事情,比如边界的确定,我们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为什么法官觉得累,因为案件量上升,一个法官一年要办几百件案件,非常难以想象。德国知识产权案件少,是因为有调解的程序。现在法官觉得做的很累,律师也很累,是因为共同的整个环境。事实发现,国外已经有成型的,在美国欧洲,非常成型,有两类专家,一类是技术专家,还有异一类是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专家,这两类专家都是解决事实问题,不是解决法律问题。我们现在很多问题都靠去推定,法官也不愿意这样干,律师没有提供原始的素材,他也没办法。今天上午宿迟院长讲的,提高律师的待遇很重要,在美国,有的案件就100个律师,只有5个律师愿意做,这样的案件必须给高额的回报。很多案件,一个律师就是2000块钱,3000块钱,5000块钱,他没有时间去做,没有时间思考,90%的时间去干没有技术含量的案件。这个体制里面,所有要素的构建,现在还都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觉得其实知识产权远远比其他的案件更需要构建法律共同体。最后有一两个建议,我觉得一定要想方设法释放出法官行政执法的劳务性的付出,这种没有意义的一定要分流,法官还应该跟整个行业一样,80%的时间,办20%的案件,这样才能体现出案件的价格。谢谢。

  来源 | 知产北京

  速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审核/张凌博 摄影/石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