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创造性 第2页

其他

北京高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指南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2-05-02

目 录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 1.1【适用原则】 1.2【请求适用】 1.3【请求内容】 1.4【赔偿仲裁后不宜再行请求】 1.5【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关系】 第二部分 法定要件 2.1【法定适用要件】 2.2【侵权故意的认定】 2.3【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 2.4【情节严重的认...

他山之石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1-03-07

目 录 前 言 一、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有效回应保护创新需求 (一)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审判质效持续提高 (二)案涉领域特点明显,强化保护导向突出 (三)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础保障持续强化 二、持续推进裁判标准统一,不断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一)优化审判管理,深化法庭内部裁判标准统...

他山之石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摘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1-03-05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审结的2787件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55个典型案例,提炼成46条裁判规则,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处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现...

执业动态

前后历经四年团队律师成功承办一起专利权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1-01-11

一、基本案情 2015年6月12日,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依据02134103.6发明专利、200820064740.1、200820064739.9、200820140936.4、201020182779.0、201020182765.9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四川兰晨管...

专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1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0日 法释〔2020〕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二审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10-04

裁判要旨:主题名称是对专利技术方案的命名,用来确定专利技术方案所属领域。在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权利要求记载的主题名称应当予以考虑,其实际限定作用取决于该内容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产品产生了何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最高法知民终10...

他山之石

商业道德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价值与标准二重构造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7-11

作者 | 王艳芳 法学博士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 内容提要:价值取向和判断标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建构中具有根基性作用。自由、公平和效率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商业道德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评判标准。价值取向与判断标准具有内在的关联机制,最终都落实于竞争行为正...

经典案例

专利权属|辛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与威图电子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5-27

裁判要旨:本案系威图公司起诉要求确认涉案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的案件,但是由于我国专利申请过程中对登记的发明人并不做实质性审查,因此可能存在登记的发明人并非实际发明人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判断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时,应当结合实际发明人身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属...

经典案例

商业秘密|林义翔、叶晏呈、郑博鸿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终审刑事判决书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5-24

裁判要旨:叶晏呈、林义翔是在工作中发邮件披露信息以及在工作中参考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郑博鸿在工作中参考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三人行为目的在主观上与为了金钱利益而直接盗取出卖商业秘密有本质上的区别,其主观恶性较轻,此次触犯刑律有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因此,量刑时酌情从轻。虽然现有证据证...

经典案例

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牟乾广告有限公司等行政其他二审行政纠纷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20-05-16

裁判要旨:本案中,两第三人未指明其软件中哪些技术信息是其保护的秘密点范围,被告也未依法区分、审查、确定技术信息秘密点的范围,而是都误将软件程序及文档这些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全部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被告未确定技术信息的范围,也就无法对技术信息是否达到“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