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文集 第28页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现有设计抗辩注意要点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与具体的产品相结合。同理,如果提出现有设计抗辩,现有设计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与被控设计产品是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果产品不同也不相近,即使该外观设计是已有设计,现有设计抗辩也不成立。   2、外观设计近似判断,司法实践中主要以《审查指南...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适用条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商品的自由流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其本质仍然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即对专利的保护以其获得合理的回报为限度。但是在分析权利用尽抗辩制度时,我们不能简单的追求法律逻辑的严密性,同时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国家的贸易政策等因素。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

如何理解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销售”?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其一,专利产品的销售不应当必须面向一般公众,即要求专利产品便于一般公众获作为权利用尽原则的适用条件。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与特定公众之间基于买卖合同而实现对专利产品的销售,同样应当认定为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售出。   其二,在考虑销售时,同样应把持这样一个标准:权利用尽抗辩制度的...

如何理解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使用”?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权利用尽抗辩制度中的“使用”认定涉及修理与再造的区别,一般认为对于产品的修理属于合理的使用,由于专利权人在该产品上的权利已经用尽,不应当认为专利侵权行为。而对于再造行为,已经超出了对于专利产品的合理使用,属于对专利技术方案的使用,即制造了新的专利产品,如果落入了专利所要求的权...

什么是专利平行进口?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专利平行进口为未经进口国专利权人的授权的进口商,将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的专利产品,输入进口国的行为。我国目前采用的为国际用尽原则,即中要是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售出的专利产品,其他任何三人合法取得以后,再将其进口到国内的的行为,均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什么是专利侵权中的先用权抗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先用权是指某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以前,如果他人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则在该专利授予专利权后,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该项发明创造,该行为不被视为侵犯了专利权。从性质上来看,先用权抗辩是一种...

专利侵权中适用先用权抗辩条件?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其一,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同时适用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其二,专利法中的相同包括等同理解;   其三,时间应满足在专利申请日前;   其四,在先发明创造须为合法独立取得;   其五,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其六,在原有 范围...

如何理解先用权中的“原有范围”?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后将其已经实施或做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术或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被诉侵权人主张该实施行为属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技术或设计与...

专利侵权中的医药行政审批抗辩?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对于医药审批专利侵权抗辩可作如下几点理解:   其一,适用对象而言包括药品、医疗机械、食品添加剂和通过专利方法制造的医药产品;   其二,就行为目的而言,只要求行为目的与提交审批数据有合理关联,而不考虑其行为是否还有提交审批数据之外的其他用意;   其三,就行为结果而言,不要...

美国权利懈怠抗辩制度与我国的诉讼时效抗辩制度异同点?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5

  相同点:立法初衷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以督促权利人积极及时行使权利以防止对社会公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不同点:1、前者强调权利人具有不合理的迟延并因此而使被告蒙受损失,时间经过的长短在懈怠抗辩中并不是一个关键因素。而后者更为强调二年诉讼时效,及权利人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