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第3页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03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   2003年7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规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为了有效实施著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并理顺著作权人、数字化制品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关系,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数字化制品,是指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的有形载体,包括激光唱盘(CD)、激光视盘(LD)、数码激光视...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

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一九九九年四月,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实行。为保证《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就《规定》中的若干问题说明如下: 一、《规定》是依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27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 部 长  李毅中 二〇〇...

司法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发挥公证作用的联合通知

合肥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于 2014-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版权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随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切实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在著作权保护中发挥公证证据的作用十分必要。特别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时,重视发挥公证的证据作用,可以保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