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因员工离职引发的涉嫌侵犯源代码商业秘密案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日前获悉,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宁波驾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驾A公司)举报金某及浙江驾B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驾B公司)涉嫌侵犯数据库(源代码)商业秘密案件,发函协调驾B公司在阿里云的情况。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新形势下,该案是浙江省首例涉嫌侵犯数据库(源代码)商业秘密案件。
  
  据了解,由举报人(商业秘密权利人)驾A公司研发的“驾给我”微信公众号平台于2015年12月初步上线,历经了近2年时间的研发过程,并为此投入500多万元(包括技术人员工资、房屋租赁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支付宁波C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D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开发费用等)。“驾给我”平台的部分数据库(源代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驾给我”平台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技术秘密。除了上述不公开的核心源代码等技术资料外,驾A公司开发后的数据库(源代码)储存在阿里云服务器上,其中也包括了其它非核心的数据库源代码等技术资料。
  
  驾A公司调查发现,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在明知其行为涉嫌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要求,违反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况下,参与组建经营范围相同的驾B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成立驾B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同时以不正当手段让驾A公司在职员工郑某、蓝某到驾B公司工作,分别担任财务负责人、董事职务。在驾B公司成立的2个月内,与“驾给我”平台接近相同的“快点学车”平台微信公众号上线,同时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以恶意的低价进行销售。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B公司使用的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及数据库(源代码)显示的百度密匙均与驾A公司开发的平台相同。
  
  驾A公司认为,驾B公司一方面涉嫌侵犯其耗费巨资开发的数据库(源代码)商业秘密,另一方面,抄袭驾A公司“驾给我”平台微信公众号的著作权,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并存在主观恶意。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部门进一步转变竞争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着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十年磨一剑的恒久毅力,借助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列入省政府二类考核目标的契机,持续推进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发展。2017年,全省共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5件,居全国之首。”浙江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浙江省许多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与时间,数据库(源代码)成为同行业公平竞争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社会价值,在浙江省工商部门规范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背景下,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尤其是源代码商业秘密,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