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院离合肥还有多远

  来源 | 安徽日报
  
  记者 | 吴林红 李浩 汪国梁
  
  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今年,安徽代表团再提《关于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希望国家支持在我省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辐射安徽全省乃至周边地区——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摆上重要日程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安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已进入全国前十强。”全国人大代表、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介绍,2017年,我省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93527件,居全国第5位、中部第1位;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2440件,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1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734件,居全国第7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7件,居全国第9位。 “我们清醒地看到,安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企业和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发达地区的水平相比也有不小差距。这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有不足。 ”
  
  “5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1.7万件知识产权案件,较上个5年增长240%,表明我省创新活力、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日益凸显。”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董开军说。其中,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比重最大,分别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45.4%、43.6%;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数增长迅速,5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536件,较上个5年增长111%。这充分说明我省核心科技成果的司法保护需求日趋旺盛。
  
  伴随着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新商业模式出现,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高速增长,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我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办出沈靓假冒注册商标案、“两优996”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典型意义、产生社会影响的精品案件。同时,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措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积累了改革经验。
  
  “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期待升格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安徽下好创新先手棋、不断释放创新潜力的必然要求。
  
  政策层面早有安排。 《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写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省政府《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设立省域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作为重点工作。
  
  实践探索已有行动。2017年8月3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打破了以往的案件管辖行政区划限制,跨区域管辖发生在安徽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合肥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服合肥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6个月以来,收案量与其成立前合肥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2017年1月至8月相比,增幅高达70%,凸显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对司法保护需求的强大激发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市市长凌云说
  
  随着合肥知识产权法庭运转,其作为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在人员设置、专业水平、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小马拉大车”将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
  
  从“法庭”到“法院”,虽一字之别,但差距不小。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属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在业务上呈现跨区域和三合一审判特点,但并非独立的法律主体。一旦升格为知识产权法院,那么无论是作为法律主体,还是审判业务都将呈现更加独立和专业化的特点。
  
  建议能否落地要看办理情况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全面总结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验,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
  
  作为全国第二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国家首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安徽有没有机会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早在2016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时任省长李锦斌就提出“争取在安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
  
  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安徽代表团和政协委员分别提出了希望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和提案。
  
  今年,安徽代表团再次提出《关于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希望批准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回应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旺盛需求,改变现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之间的不平衡状况。
  
  “在中央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新要求的背景下,立足创新发展实际需求,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十分必要,也切实可行。 ”董开军代表说。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代表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安徽代表团提出的这件建议能否顺利落地,关键要看办理结果。
  
  知识产权法院还有多远?安徽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