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知识产权恶意投诉涉嫌敲诈勒索被捕

  来源 | 广州日报

  借助互联网并利用互联网维权机制“恶意投诉”,逼迫网站注册人支付钱财。记者昨日获悉,佛山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维权机制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虚假工商登记执照、虚假身份证、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经初步核查,该案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案件:恶意投诉侵权  只为“授权费”

  自今年5月起,梁某军、梁某民假冒厂家注册域名,在网上建立“官网”,并利用该虚假官网,以受害人盗用其“官网”图片为由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要求删除受害人在该网站上所销售商品的信息等链接。

  5月,某互联网网站注册人张某(佛山籍)发现,其网店展示的商品图片被投诉为侵犯广州某制衣厂的知识产权,其商品信息等链接被删除。张某的网店一天销售额大约有10多万多元,被投诉对其造成的损失可谓巨大。

  情急之下,张某按照投诉厂家“官网”上所留的QQ号码与对方取得联系,但是对方逼迫张某,要其缴纳5000元“授权费”,作为撤销投诉的条件。无奈之下,张某只能选择付钱以避免更大损失。

  据初步统计,从今年5月至7月短短2个月内,犯罪嫌疑人梁某军、梁某民侵害对象达98人(其中佛山籍人员2人),涉及16省47市,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侦查:跨省抓捕  两名嫌疑人归案

  今年8月,佛山警方运用自行研发的大数据警务资源平台对全市警情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南海、顺德一些网站注册人报警称被他人恶意投诉,敲诈勒索其钱财。这一线索引起了警方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取证,专案组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梁某军、梁某民的基本情况。

  9月20日,侦查人员在河北省三河市、湖南省岳阳市同时展开抓捕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梁某军、梁某民抓获归案,缴获虚假工商登记执照、虚假身份证、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佛山警方将会与互联网平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网络侵财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也为日后此类案件的侦查、防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梁某军、梁某民在其建立的“官网”上,专门留有QQ号或手机号,甚至在平台注册时即留下QQ号,待受害人主动联系时,两名嫌疑人便利用受害人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在QQ上索要所谓“授权费”,敲诈金额一般1000元至30000元不等。此外,二人有时也会通过该互联网平台聊天软件直接联系受害人,然后将其引导至QQ上进行敲诈。

  警方表示,与传统意义的敲诈勒索不同,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仅通过网络接触,涉案资金及敲诈过程也均在网络上完成,隐蔽性强,作案手法新颖,属于利用互联网维权机制实施犯罪的新型犯罪手段,在全国尚属首例。

  相关案例:遭恶意投诉商家损失20万

  在淘宝网开鞋类店铺的王锋(化名),2015年时就遇到过一次恶意投诉。除了被品牌方勒索4000元之外,因耽误了促销的最佳时间,导致他损失了20多万元。

  王锋在石家庄经营鞋类批发生意,2012年开始接触电商在淘宝上开店。经过多年的努力,流水每月能有数十万元。然而2015年10月,王锋所卖的一款很火的“刀锋”鞋款却遭到恶意投诉被迫下架。

  “当时这款鞋的销量很火,每天都能卖100多单。”王锋回忆说,此时有个自称在福建的品牌方因“刀锋”这个词,投诉了他。“要是平时投诉我也不着急,但当时是在大促销的前期。”就在王锋与平台方就投诉的情况进行沟通时,这个福建的品牌方突然联系上他,并让其通过QQ跟他联系。在沟通中,这个自称姓张的品牌方声称得给他9000元,才能被授权使用“刀锋”这个词。因为大促销临近,经过几次砍价,王锋将授权的价格降低到了4000元。由于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机,王锋前后总共损失20多万元。

  警方: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佛山警方通报,此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要挟受害者支付一定资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如果遇到类似的侵害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而作为网购客户,以不实、虚假的评价来敲诈网站注册人,或者打压竞争对手,同样属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