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国版办发[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高度重视著作权登记工作,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重点拓展、改善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登记数量持续增长,全国著作权登记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15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国著作权登记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态势,作品登记1348200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92360件、著作权质权登记606件,著作权登记总量达1641166件,相比2014年1211313件,同比增长35.49%。

  二、作品登记有关数据及排名

  根据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15年全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1348200件,比2014年的992034件增长了35.90%。

  其中,全年登记量较大的省区市分别是:北京市601014件,占登记总量的44.57%;中国版权保护中心236080件,占登记总量的17.93%;上海市199148件,占登记总量的15.12%;江苏省109377件,占登记总量的8.31%;山东省50218件,占登记总量的3.81%。重庆市40667件,占登记总量的3.09%。

  从登记作品类型看,数量最多的是摄影作品510120件,占登记总量的38.74%,其次是文字作品489672件,占登记总量的37.19%;美术作品274431件,占登记总量的20.84%;影视作品15527件,占登记总量的1.18%;录像制品8627件,占登记总量的0.66%;图形作品5315件,占登记总量0.40%;录音制品3998件,占登记总量的0.30%;音乐作品2834件,占登记总量0.22%。模型、戏剧、舞蹈等共计6319件,共占登记总量0.48%。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关数据及排名

  2015年,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登记软件292360件,接近30万件,相比2014年的218783件同比增长33.63%,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同比增长增速最高的一年。

  从登记量地区排名上看,2015年位列全国前十位的地区排名与2014年相比,未发生任何变化,前十位省市共登记软件236086件,约占登记总量的80.75%。与上一年度相比,上述省市登记数量增长61555件,约占增长总量的83.66%,占比近九成。其中前五位依次为: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五地共登记软件192152件,约占登记总量的65.72%。其中,北京市登记软件64532件,约占登记总量的22.07%,继续高居全国榜首。

  从登记量增速前十位排名来看,中部地区占据五席,东部地区占据三席,西部和东北部地区各占据一席。其中,广东省登记软件61804件,同比增长64.18%,增速全国最快。另外,贵州省、青海省和重庆市继续保持增速,连续进入2014年和2015年的增速排名前十位。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有关数据

  2015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606件,同比增长22.18%;涉及合同数量231个,同比下降0.09%;涉及作品数量1269件,同比增长22.18%;涉及主债务金额287285万元,同比增长9.42%;涉及担保金额267542.83万元,同比下降6.86%。

  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409件,同比上升34%;涉及合同34个,同比下降23.5%;涉及作品数量409件,同比上升34%;涉及主债务金额113600万元,同比上升48.6%,涉及担保金额111500万元,同比上升2.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197件,同比下降3.14%;涉及合同197个,同比下降3.14%;涉及软件作品数量860件,同比增长16.21%;涉及主债务金额173685万元同比下降6.68%,涉及担保金额156042.83万元,同比下降12.37%。

  希望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充分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作品登记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全面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的效能,使著作权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