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律师为企业商标遭遇撤三支招

  一家是中国房地产的龙头领袖房企,一家是国内综合性工业设备防磨抗蚀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工程服务的龙头企业,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却因为一个“恒大”商标,恒大集团和恒大高新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

  2013年12月,张XX、潘X 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恒大”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国家商标局随后受理申请。2016年1月22日,恒大高新表示商评委决定:复审恒大商标予以撤销,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恒大高新为什么会被撤销“恒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以下简称撤三)。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人的商标提出撤三。

  目前,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那么恭喜你,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

  如果你的商标不幸被提出撤销申请,逾期未能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提供的使用证据材料虚假或者无效或者逾期未能提供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会自动撤销,成为无效商标。

  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前期对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投入也将付诸东流,将对原商标持有人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因此不得不慎重对待。

  企业如何重新夺回自己的商标

  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之后便会向商标持有人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商标持有人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材料或证据材料无效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企业如何处理才能逃脱被撤三的命运呢?商标局已经给了提示:

  免除撤三法宝一:收集使用的证据和材料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使用”是“撤三”条款的核心所在。“使用”的具体证据和材料包括:

  比如,你的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或者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

  或者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邮寄广告等媒体或广告方式中为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报刊杂志应为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

  又或者在展览会、展示会上提供使用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照片等(展览会、展示会应为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

  另外,提醒大家,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

  免除撤三法宝二:给出不正当使用的理由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如因药品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药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

  撤三归根结底还是商标管理不善

  《商标法》关于“商标撤三”的规定,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清理闲置商标。只有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地使用了注册商标,且使用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商标法律的规定,才算是商标注册人尽到了法律规定的使用义务。

  在此也提醒企业及个人,商标被撤销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商标管理不善,应增强商标管理意识。此外,一些企业及个人,应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不要为了商业竞争或抢夺商标资源而盲目提出“撤三”申请,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当然,未来的法律也会更加严厉打击那些以抢注商标牟利的行为,商标的审批和管理会更加完备。

  来源:搜狐网-公司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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